文匯社評:檢控無良健身中心阻遏歪風

消委會公開譴責連鎖健身中心,以威嚇等高壓營銷手法售賣會籍和課程。消委會指名道姓揭露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家,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敦促業界自律,值得肯定。而打擊不良商家更有效的辦法,還是要加強執法檢控,由法庭處以阻嚇性的處罰,才能令業界引以為戒,遵守行業守則和相關法律,徹底杜絕客行為。同時,應加快對有關行業引入消費冷靜期立法,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接獲關於健身中心的投訴,由2013年的227宗增加至去年的296宗,而今年首季亦有71宗,大多是商家以威嚇及誤導手法,強迫消費者購買價格高昂的會籍或私人教練課堂,涉及金額超過850萬元。有消費者在不情願下,被迫拍下開心笑臉的相片,作為自願購買服務的證明,才可獲准離開,更有消費者被扣押身份證件和信用卡,在未獲得事主同意下,由商家擅自完成支付程序。

本港《商品說明條例》明令禁止電訊、健身、網絡等服務業,以虛假陳述瞞騙顧客或運用疲勞轟炸、誤導、威嚇等銷售方式,強迫顧客購買服務。涉事健身中心罔顧法律,大肆作惡,而且屢勸不改,變本加厲,投訴記錄有增無減。對這類冥頑不靈,肆意妄為,從消費者身上賺取不義之財的黑心商家,消委會曝光商號名字,公開譴責,履行監察職責,發揮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

然而,消委會並無執法功能,除了譴責之外,對無良健身中心阻嚇力有限。在金錢利益驅動下,無良健身中心經常是收斂一段時間,很快故態復萌,重施故伎。誠信營商是本港消費服務業最重要的優勢。如果連本地消費者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又怎樣維護本港服務業的聲譽,又怎能吸引外地消費者?既然現行法例條文清晰,罰則亦具阻嚇力,有關無良健身中心的營銷手法,明顯存在違法之嫌,海關等執法部門須嚴厲執法,對屢犯的黑店展開調查,鼓勵受害人積極舉證,搜集足夠證據加強檢控,以法律約束力敦促從業者自覺誠信經營,肅清客歪風。

另外,不少消費行業,包括以往備受爭議的保險業、美容業,都引入合約冷靜期,對保障消費者權益起到良好效果。當局曾經就健身業引入合約冷靜期進行諮詢,卻因為遭到業界強烈反對而作罷。現實證明,健身業不設合約冷靜期對保障消費者利益造成嚴重漏洞,當局不能再視而不見,不能再因業界的阻力而放棄保障廣大消費者的責任。當局必須積極回應社會對健身業引入合約冷靜期的要求,提升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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