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君:從黃霑當港事顧問說起

香港回歸前,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和新華社香港分社聘請多位港人擔任「香港事務顧問」,更廣泛徵求香港各界人士對香港實現平穩過渡、保持繁榮穩定的意見和要求。黃霑於1994年獲委任為第三批港事顧問,以推進香港和內地演藝界的交流。
黃霑是香港廣告人、作曲家、填詞人、作家、導演、演員、編劇、電視節目主持人及歌手,被譽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他對獲邀感到意外,自問只是個「江湖散人」。對方說:「正因為你是江湖散人,想聽聽你的意見。」古代稱浪跡江湖、沒有牽絆的人是「江湖散人」,形容其心胸和抱負像湖海廣闊、心性隨然、無拘無束。經過幾天考慮,黃霑答應了,卻引來一些攻擊。他憤然道:「不讓我親中國,難道要我去親英、親美?那與親八國聯軍有何分別?」他認為港事顧問是香港與內地的一道橋樑,他所做的是自己喜歡的事,最重要是問心無愧。
2002年12月9日,黃霑親筆去信保安局和立法會,支持香港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指出若港人不珍惜這項權利,不明大局,胡亂接受別有居心的人誤導和唆擺反對立法,必會害己害人,把香港推至非常危險的境地。有人製造表面冠冕堂皇而骨子裏居心叵測的言論以反對立法,是有意為香港製造麻煩,香港絕不能讓這些勢力利用。他強調任何國家都以保護國土、維護國民整體安全為第一要務,呼籲香港盡快完成立法。
黃霑有遠見,2014年的「佔中」和2019年的黑暴亂港就是明證。日前立法會以89票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法例將在23日刊憲實施。黃霑泉下有知,當感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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