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可 : 民生費用為何常加價?


      兩電明年一月起加電費,中電每度電收費將加至128.9仙,加幅5.8%,是8年最高加幅;港燈每度電收費135.3仙,加幅7%,更是15年最高。

      疫情猶在,經濟未見好轉,電費加幅又高,市民生活百上加斤。有小店老闆說:現在一個月已交十幾萬元電費,一月又加,「就死喇!」筆者覺得奇怪,香港的民生事業為何老是加價?有朋友二十多年來常出差內地,他說內地這麼多年來水電煤及交通費都很便宜,很少加價,即使加,幅度也非常小。他每次回港,覺得什麼都貴,搭地鐵甫過海便超過10元;在深圳,去很遠的地方都只是幾塊錢。他不明白為何內地14億人口,民生事業不會動輒加費,香港地小,為何不能像內地那樣做到「民生事業為人民」?是要向股東交代嗎?       

      2014年政府曾有意向內地購入佔香港總用電量的三成電力,當時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向內地南方電網買電,運用「網對網」方式,在澳門已實行多時,穩定、便宜、少污染。但當時遭到攬炒派反對。如今攬炒派沒落,政府向內地買電的情況如何?似乎沒有人舊事重提。

      香港的水費由政府管理,相對較便宜;煤和電都由私人企業經營,加價不斷;港鐵的大股東雖是政府,但那「可加可減」機制,票價加幅不見得小,減幅又不見得高。像「國際燃料上升、已動用儲備壓抑加幅…」的種種加價「理由」,普羅市民聽後總覺得很不是味兒。其實,交通運輸,車已經放在那兒,屬既定成本,說維修費不菲,但乘客數量只會有增無減;同樣,國際能源加價,電力用戶也不會減少,電力公司只會暫時虧蝕,很快便又賺回來,何必向小市民開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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