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如果香港法院有智能法官

無綫電視現正播出劇集《智能愛人》,描述智能機械人走進人類生活的境況。的確,隨着科技進步,智能產品已進入人類的生活,我們日常使用的手機、平板電腦,甚至港鐵站、甲級商廈和商場出現的諮詢機械人,都在改善我們的生活和消費模式。

機械人連接海量數據庫,懂得自我學習,從規律邏輯推論演算結果,解決複雜問題。坊間有聲音建議,各地可以引入機械人法官,協助審訊案件,至少可以從過往案例中,有系統和理性的建議判刑和量刑,例如涉及毒品案件,可根據涉案毒品的重量、被告的刑事案底等客觀條件,得出一個公允的量刑結果。

機械人法官的另一個好處,是客觀公正,不持政治立場,不會同情或偏幫被告,不會有利益衝突,不會感情用事,也不會有疲態。這正好可以協助處理過去兩年積壓良久的涉暴亂的刑事案件,既不怕法官徇私,不怕法官持雙重標準,不怕法官受主觀或情緒左右判決,更不怕法官無王管。機械人法官只依據法律、程序和證據而判案,強調公平公正,不會量刑過輕,或忽略案件關鍵要素而令被告脫罪。

與人類相比,機械人法官更加是鐵面無私,沒有朋黨的壓力,沒有退休後的考慮,沒有同聲同氣的文化,更沒有七情六慾;相對人類法官,或許機械人法官被封為「包青天」美譽也當之無愧。

當然,現時談論引入機械人法官,是言之尚早,但司法系統可以借助機械人數據庫輔助法官審訊,既減輕法官的工作量,判案量刑也較客觀理性。至少,機械人懂邏輯分析,能夠分辨是非,存在可預測性,可靠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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