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延遲立法會選舉有理有據

 

來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剛開始,但坊間已有聲音認為,現時疫情仍存在社區散播的高風險,特區政府應考慮延遲立法會選舉。香港連續數天的確診人數均逾每天五十人,如果傳播鏈未斷,未有病徵的隱性患者則仍可構成社區傳播。近日,連醫院和醫療中心也有確診個案,可見疫病已防不勝防,逐漸攻破香港的抗疫防線,對公私營醫療系統和資源造成沉重壓力。

不久前,泛民的「35+初選」短時間內在狹小的「服務站」聚集了大量民眾,或已成為播疫的元兇。前車可鑑,如果立法會選舉如期在9月6日舉行,在投票日期間,排隊守候的選民之間、選民和工作人員之間難免有近距離接觸,包括投票站工作人員核對選民身份證、選民共用投票專用「剔」印章、選民從工作人員取得選票的接觸,均對選民和投票站工作人員構成潛在接觸病毒的風險。投票日當天,同一時段太多人乘坐通往票站的短程巴士,也將成為疫情炸彈;選舉動員和助選也存在人群聚集和接觸的風險,但如果沒有選舉宣傳,同樣會對某些候選人造成不公平情況。

現時,香港特區並沒有境外投票和電子投票制度。在全球疫情陰霾下,自今年初,通往香港的海陸空交通工具停航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內地通往香港的陸路口岸也未回復完全通關,而各地也有不同的臨時隔離或檢測政策,窒礙境外香港選民正常往返香港,大批香港合資格選民因而未必能趕及在選舉日返回香港投票。以上情況或構成選舉不公,滯留境外的香港選民也變相未能行使選舉權;同時,在疫情未完全受控下,香港市民也不希望有大批輸入個案。

綜上,從公共衞生出發,特區政府需要考慮選舉日的人群聚集,或淪為疫情幾何式增長的溫床。大眾利益的考慮遠超出政治,特區政府應果斷煞停立法會選舉,暫緩至疫情普遍受控後才再舉行。為了選舉公平,如延遲立法會選舉,已報名或有意競逐的候選人也應暫停選舉工程。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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