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 《禁蒙面法》成止暴制亂及時雨

《禁止蒙面規例》實施已近三星期,已有被捕和被檢控個案,蒙面參與公眾集會的人士也因而遞減,鑑於實施時間尚短,成效仍有待觀察,更重要的是在警方作出拘捕後,檢控不能遲到,司法更不能缺位,才能把犯罪者繩之以法。

現時法例涵蓋在公眾集會戴口罩和臉上塗上彩繪顏料等,除非有合理辯解,如工作需要、醫療或健康需要,或宗教原因,若不摘下口罩或頭套等飾物,可被檢控;法例也賦予警員有執法的權力。

傳聞部分暴徒所戴的口罩更是浸有大麻精成分,令他們上癮、失控,產生幻覺和興奮,像吸食毒品般,不能自拔且被操控,為惡魔服務。本來一紙口罩只是保護自己免被塵埃或病菌接觸,但口罩被濫用後,成了暴徒作奸犯科的工具;暴徒以為憑口罩可以遮掩臉龐達至「隱身」功能,躲過警方追捕,從而逃避法律制裁,實在是愚不可及。

當每名奉公守法的公民以真面目示人,只有心中有愧者仍戴着口罩,這便是罪犯的認證,此地無銀的標籤,令他們法網難遁。事實上,禁止在公眾集會蒙面無損公民權利,更是保障每名參與者的安全;可見《禁止蒙面規例》更成了止暴制亂的及時雨,彰顯法治,刻不容緩。

我期望香港特區能撥開雲霧見月明,禁蒙面法能令香港重回復昔日的秩序和安全,重見曙光,早日走出陰霾,令香港火鳳凰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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