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哲: 等骨灰龕不如綠色殯葬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2017年已經生效,當局設立發牌制度,目的為讓市民過世的親人骨灰得到妥善安葬,但由於發牌過程繁複,要經過11政府部門審核,從申請至發牌需時約一年。法例既在,執行起來卻並不順暢,令要找龕位安置仙人骨灰的市民忐忑不安。

發骨灰龕場牌照,關係到申領牌照的骨灰龕場的改契等手續,必須符合安全、規劃、建築物等條例規定,經過規劃署、運輸署、屋宇署、消防處、環保署、地政總署等11個部門,每個部門工作加起來要12個月,又確是不可缺少的程序。據說有市民的親屬骨灰「暫存」於政府火葬場,月付80元,竟然存放了10多年仍未獲得安葬,就是找不到合適的骨灰龕場所致。有些私營骨灰龕場因為嫌領牌時間太久,中途放棄申請,把暫存在該場的骨灰退回給家屬。另有些骨灰無了期存放於長生店。去年近4,6000名死者中,超過9成火葬,安置骨灰事至今仍是難以解決的問題。惟今之計,政府增建骨灰龕場;另外市民可考慮給仙人其他的殯葬方式,例如有人推動「骨灰晶石」,把晶石分給家屬保管;也可選擇綠色殯葬,由食環署辦,把仙人骨灰撒大海,之後安排網上靈位,也可花園葬,在由食環署指定種滿植物的花園撒灰,再放個小靈位。筆者母親4年前過世,她生前留言:「我要環遊世界」,意即骨灰撒大海。骨灰火化後等待排期出海之際,就放在我家。母親生前常說:「人死如燈滅,別為我設任何靈位,網上靈位也不需要,免麻煩後人年年拜祭」。

每個人總有一天都要回歸塵土,心扉何妨放開一點。有句話很有啟發性:「人生到了將盡時,不是問唔知自己點死,而是問知道自己點死」,選擇綠色殯葬,不一定非要買龕位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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