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建國:「一國兩制」是最佳制度

中宣部副部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蔣建國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中發表題為《「一國兩制」是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的署名文章。他在文中指出,「最佳」意味完全正確和最為適合,應從四方面深入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積極作為;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澳力量。

蔣建國認為,應圍繞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等,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蔣建國在文中指出,事實證明,「一國兩制」是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澳門問題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門回歸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最佳」意味完全正確,意味最為適合,更意味堅定的自信、堅強的決心。

絕不允許挑戰中央權力

他在文中也指出了「一國兩制」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比如,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對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傳有待加強,社會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問題上還缺乏共識,經濟發展也面臨不少挑戰,住房等民生問題比較突出;澳門經濟結構單一,多元發展任務艱巨。「這些問題,仍要靠繼續前進來解決。」

關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蔣建國認為,首先要正確理解和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要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原則,正確處理特別行政區和中央的關係。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港澳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他還強調,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中央對高度自治權的行使具有監督的權力,絕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

四方面推進「一國兩制」實踐

關於如何深入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蔣建國在文中談到四個方面,一,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二,要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積極作為;三,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四,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澳力量。

他特彆強調,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權力和特別行政區履行主體責任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權力不受侵犯,保障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要適應「一國兩制」實踐的發展要求,圍繞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等,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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