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司法獨立從未變 評分降級要駁斥

總部設於瑞士的「世界經濟論壇」,昨日發表二○一七─一八年全球競爭力調查報告,本港整體競爭力排名由去年的第九位上升至今年的第六位,在亞洲地區僅次於新加坡。

對「報告」評級,本港商界予以正面回應。事實是,此類全球性評比,難免主觀判斷與一些數據資料上的偏差,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觀公正,對被評者來說,「勝不足驕,敗不足餒」,聽到讚揚語不必「輕飄飄」、批評話也無需急於反駁,如「報告」批評本港在創新能力及企業成熟度方面表現不如理想,就大可「從善如流」,予以認真檢視和改進。

然而,「報告」在一些方面對港的評級,如「政府決策透明度」由排名第四下降至第六位,「司法獨立」由第八跌至第十三位,則不僅令人摸不着頭腦,更難以「照單全收」,不作質疑與反駁。

事實是,政府施政透明度和司法獨立,是本港傳統優勢和強項,回歸以來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保障之下,兩者都只有加強而從無削弱。如果說過去一年,一貫「相安無事」的特區政府施政透明度突然下降,司法獨立也忽然失色,批評者就必須拿出切實的證據而不能道聽途說、妄下斷語。其中,特別是司法獨立方面,有關報道未有列出具體事項,但估計與多宗檢控「佔中」及「旺暴」分子案件、立法會議員被DQ以及刑期覆核案有關。

事實是,過去一年,司法體系罕見的被推上了「風口浪尖」,成了政治爭拗和依法治港的核心議題。原因一方面在於激進勢力冒起、暴力衝擊橫行,直接碰撞和挑戰執法和司法;而另一方面則是反對派長期以來自恃在法律人才方面具有優勢,「公民黨」、「民主黨」中都不乏「金牙大狀」,司法和法庭儼然成了他們的「專利」,在他們口中,只有輕放違法亂港的激進分子、大派「社會服務令」才是「司法獨立」;法庭依法覆核違法亂誓議員的資格、取消他們的議席,就是司法「干預」立法、律政司就成了執行中央決策和特區政府指令的「政治工具」,他們就要披上黑衣去遊行宣布「法治已死」。他們一再向外國傳媒和一些西方議會「告洋狀」,指特區司法獨立已「蕩然無存」,「證據」就是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被關入監獄,成了「良心犯」和「政治犯」……

法治是港人社會的核心價值和基石,港人一向尊重和維護司法獨立,律政司對黃之鋒等案件提出刑期司法覆核,以及遵循全國人大「釋法」將梁國雄、姚松炎等人DQ,完全是依法辦事,從未有超出基本法和特區法律所賦予的權限;在反對派眼中,只有抗中亂港不被法律追究、戴耀廷等人可以永遠逍遙法外才是「司法獨立」,這恰恰是對司法體系施加法律以外的政治壓力,妨礙和損害司法獨立。國際評級要重視,但不符事實和被誤導的評級則只能拒絕及必須駁斥。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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