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 之:投票率這回事

今屆區議會選舉地方選區投票率為27.54%,有人指低,筆者認為不能光看表面數字就妄下判斷。
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是破紀錄的71%,但當年黑暴橫行,很多正常人沒法正常投票。而很多當選的區議員無心工作,有街坊找某區議員幫忙解決家中漏水問題,後者竟找前任區議員代勞;有區議員甚至建議拆除某區的警局,荒謬之至。今屆是愛國愛港的選舉,拿這屆的投票率與上屆相比不恰當。
全球至少有26個國家有法例規定「強制投票」,若合格選民不去投票,將被處以罰款、社區服務,甚至監禁。澳洲和阿根廷就對無正當理由不去投票的選民進行罰款;在比利時,沒有投票的公民難做公務員。這樣投票率必然高。
近年來先進民主國家的投票率普遍低,在兩千年初期,法國國會就有逾10次提案盼將大選的投票改為強制性。美國國會中期選舉的投票率一般只有40%,而黨內初選的投票率通常只有25%至30%。地方選舉的投票率更低,2017年的紐約市長選舉投票率為21.7%;2009年洛杉磯僅有17.9%;2015年達拉斯只有6%。低投票率不一定反映選舉欠認受性,經多年大型調查顯示,美國人對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反而長期高於對聯邦政府的信任。
有人批評特區政府於選舉前辦「繽紛」活動想催谷投票率。在歡樂氣氛下去投票其實很好。2011年三藩市市長選舉,有議員提議去投票的人能獲得價值25美元的購物卡。這情況又該作怎樣的解讀?有學者說,當社會發展平穩,有些選民就覺得沒有必要通過投票來改變政府的政策。所以,香港有27.54%的投票率其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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