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 葵 : 恰當宣誓衣飾


      政府早前分批安排二百多名區議員宣誓,據悉民政事務局的邀請函內附宣誓須知,包括衣飾指引:不能攜帶雨傘或俗稱「豬嘴」的防毒面具,服飾不能有政治口號;運動套裝、短褲、牛仔褲、人字拖、涼鞋、運動鞋等為不恰當的宣誓衣飾。

      宣誓人衣飾必須莊重,宣誓時要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這才叫合法宣誓,這是世上任何宣誓人都必須遵守的。如今當局詳列不恰當宣誓衣飾,並不是對區議員的普通「提個醒」,而是由於攬炒派議員早有前科,多次借宣誓搗亂,甚至宣揚「港獨」,當局不得不鄭重說明,「勿謂言之不預」。

      其實宣誓之外,平時議會開會,議員的衣着也不應該隨便。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參加會議時例必「披頭散髮」、隨便穿件T恤列席,與乞丐無異。會議開始不到5分鐘,他例必舉起政治牌喧鬧一番,結果多被主席趕離場。如此不用開會,每月浄袋逾10萬元收入。他大呼小叫固然要受規管,其一身「牛記笠記」也應受罰,但議會主席並沒有這樣做,才讓他長期肆無忌憚,視議會規則如無物。之前的議規只定明議員進出立法會會場「在衣飾及舉止上須保持莊重」,但未有劃一定義及標準。曾有時任立法會主席不滿「長毛」常穿T恤開會,發出「不准穿圓領衫或T恤進行會議」的指引,若議員犯規將被趕出議會;但至第3屆立法會議規會,委員認為衣着只需整齊乾淨便可,有關規定被廢除,讓「長毛」之流放任成性,污染莊嚴議會。月前立法會才撥亂反正,再改議規,規定議員開會須穿商務衣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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