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 香港須提升中文的官方使用地位 

香港回歸祖國已踏進第24個年頭,繁體中文及英文均是香港的法定語文,官方宣傳刊物大都是以繁體中文和英文為主,也間中出現簡體中文,而因應疫情,為了讓外傭和少數族裔居民也看得懂,個別文宣內容也分別翻譯成印度尼西亞語、菲律賓語、烏代語、緬甸語、泰語等外語。

中文在香港官場文化普及嗎?中文是香港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書面溝通語文嗎?答案因人而異,或會令大家失望,原來個別香港華人官員在出席立法會的答問環節時,雖然在座的立法會議員均聽得懂中文,但個別官員還依然會選擇以英語回應,並由立法會翻譯作即場傳譯;多個部門之間、或部門與市民溝通的文書來往,無論是電郵、傳真也是以英語為主;另外,由高級政務官撰寫的諮詢文件,看似也是以英文起草撰寫,再翻譯為中文;除此以外,筆者留意到從網站下載的政府文件檔案,看到中文版和英文版的檔案命名方式,以及網址名稱,也幾乎肯定這些正規政府文件也是先以英文書寫再另行翻譯成中文。

其實,錄取政務官的考試着重投考人的語文能力,但以英語能力佳而「擇優取錄」;大學「神科」即專業學科的錄取,本來,中英文也是必然取錄學生的考慮因素,然而個別大學的學科取錄卻保留「彈性」,例如在其他學科出色、或在面試有「出色表現」,又或有其他技能和才華,或透過國際學校成績或國際中學會考文憑試(IB)或其他學歷等成績迂迴投考大學,這類另類的「走後門」入學,是「人治」而不按規矩,不但影響公平原則,也會未有照顧到被取錄學生的接收能力,或會拖慢整班同學的學習進度,甚至影響準專業人士的質素。而會計、法律的專業資格入學課程考試,也未必會考慮申請人的中文水平,以遷就從境外回港的學生,但這未免是另類的教育失敗,學員在畢業學有所成後,繼而成為專業人士後,卻硬要求客戶以英文接收專業意見。雖說香港是大都會,大學也應國際化和多元化,但總不能淡化中文的地位,官場和專業更不能「去中文化」、「去中國化」。如果要求律師等專業人士需要能寫、能講、能聽中文,相信半數人會丟掉資格。

以中文和葡文作為法定語言的澳門特區,中文作為官方文書語言的頻率也相對地高,香港特區政府可以仿效,大力提升中文的官方語言地位和使用,也同時可以凍結語文主任和翻譯主任的人手編制,從而省卻了不菲的公帑開支;鼓勵新入職的政務官多以中文作為部門書寫語言,並把中文表述能力作為晉升政務官的必要考核條件;問責官員和主要官員也可因應場合和受眾,不妨多使用中文致辭和發言。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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