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選舉制度改革宜與時並進 議事堂

日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出席一個研討會時作出重要講話,強調「愛國者治港」論,也表示為了貫徹「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必須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特別是選舉制度;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教授也指出,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中央的權力和責任。的確,在過去數年,筆者見證了香港各級的選舉,部分政客參選的真正意圖,是借選舉舞台宣傳極端政治理念,甚至騎劫選舉宣傳「港獨」,走火入魔。可見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改革已刻不容緩。

回歸前後,香港人對選舉改革並不陌生,事實上,香港歷年也出現了多次選舉改革,從回歸前的市政局改組、「殺局」、立法局直選的「雙議席雙票制」改為「單議席單票制」、從回歸前立法局地區直選的「單議席單票制」到臨時立法會的另起爐灶,再過渡到香港特區立法會地區直選的「比例代表制」;區議會選舉重新劃定選區、合併選區、新增選區等,再到特區選委會取消第三屆及始後立法會選舉委員會議席(10席)的功能;此外,香港特區更經歷了立法會議席增加10席 (由原本60席增加至現在的70席)、增加功能界別 (區議會(二)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人增至1200人的政改。

可見,選舉改革是需要按人口結構、地區發展、社會實際情況等作出,不存在剝奪選民權利云云;更何況,堵塞現時選舉漏洞更是當務之急,避免香港特區選舉淪為外國傀儡的工具、或成為宣「獨」和顛覆政權的舞台;說實在,近日香港法院在審理47名人士涉嫌組織和參與立法會選舉「初選」,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顛覆政權罪而作保釋申請,可見香港特區選舉已成為國家安全的破洞,被不明勢力乘虛而入,更何況,香港特區選舉更是國家的國家事務,修正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中央的權力與責任,而且在現時的國際形勢和香港實際現況下,更具迫切性。如果政客未能符合「愛國愛港」的條件,則代表失去進入制度的資格,既然一切要尊重自願原則,或他們可以乾脆不加入制度或放棄參與選舉,否則不要勉強加入一個與自己理念背道而馳的政治制度。

預期,香港特區選舉的現制度於近日將會出現調整,有政客提出,建議把立法會選舉分作若干個選區,並實行「雙議席單票制」,讓每個選區獲選票最高的兩張選舉名單各取得一個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政客也建議把立法會的功能界別「區議會(二)」(5席) 剔除,同時也把行長官選舉委員會的「港九區議會」(57席)和「新界區議會」(60席) 取消,而由其他界別或新增界別填補這117席選委空缺。當然,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由國家最高權力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決定,無論最後的發展如何,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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