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君 :學校制度需要改革

香港國安法生效,學校教育必須馬上整頓,以適合新法律的要求。過去一年多的暴亂,徹底暴露了本港教育出了嚴重毛病。要改革學校教育,就得由改革校內制度做起。
香港中小學的管理制度,最為人詬病的是「校本管理」。2006年起在教育統籌局的主導下,給全港中小學「校本管理」,那是給學校下放權力,基本原則是:靈活性、自主權、透明度、問責性、共同參與決策。但實行起來,往往只存在「自主權」,並且愈來愈膨脹,十多年來,學校各自為政。去年的暴亂中,就有不少煽暴「黃師」鼓勵學生搗亂,就算家長投訴、舆論譴責、教育局查究,三管齊下,仍然拿他們沒去,「黃學校」動輒拿「校本管理」的幌子出來,再加一句「言論自由」,說白了就是「校內的事,與外面其他人無關」。有些校長就算本身不「黃」,也怕被黑暴攻擊,只對煽暴教師譴責幾句了事,不敢辭退,更不敢革除暴徒學生學籍,完全沒有教育者應有的風骨。今後,教育局再不能撤手不管校政,到底「校本」該到什麼程度、權力下放到何種標準,都要重新檢視和改革。整頓制度,也包括嚴選教科書。過去通識科教材由學校或教師自行選用,不必拿去給教育局審核,結果,顛覆國家、違法亂紀的現象頻生。今後無論在課堂上或在線上,教材都必須經過當局嚴選和審核。有正面教材之餘,也要嚴選師資。暴亂期間,人們才知道,潛伏在學校的「黃師」原來不少,有些「黃師」在教室內向學生傳遞「港獨」毒藥,有些甚至帶領學生在學校集合,結隊上街打砸搶燒,完事後又結隊躲回學校,無法無天。「黃師」若在課堂上陽奉陰違,自說自話,一樣可以毒害學生,把好關嚴選教師也很重要。
要改變香港學校的教育亂象,法律、校規應先放在前頭,令校長師生知道,違法就要受罰,為人師長,應以身作則,給學生做好愛國愛港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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