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腔:涉港國安立法保護香港“舞照跳,馬照跑”

眾望所歸,一錘定音!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6月30日上午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國家安全立法已即時起止暴制亂之效。
在持續一年的黑暴陰霾下,香港同胞在惶恐與不安中度日如年。隨著涉港國安法生效後,香港社會的安全發展有了新秩序,港區百姓的安居樂業有了定海神針。
相比其他司法管轄區,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立法和執行機制從缺多時,自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後幾乎已呈真空狀態,也令港區整張安全網出現破洞。在境外勢力的不斷干涉下,香港特區滋生了不少蛇蟲鼠蟻、藏污納垢,更對國家和香港特區構成安全威脅。
有所謂學者鼓吹“違法達義”,煽動“顏色革命”;有外國人在香港街頭鼓動暴亂,以軍事手勢作指揮和溝通,與逗留身份不符;有年輕人揮舞“港獨”旗幟,或疾呼或暗喻“分裂”口號;有個別議員和公務員參與非法集會,頌唱“港獨”歌曲,已觸犯香港特區的公職人員失當罪;有香港政客跑去歐美勾結外力,搖尾乞憐;有黑衣暴徒攻占香港高等學府,盜取化驗室的化學物,制造大批爆炸性危險品,威脅全城安全;過去一年,香港立法會大樓被攻占、香港警察總部被圍堵、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辦公室被攻擊、香港法院被縱火、國徽被塗污、官員被禁錮、警員被襲擊,黑衣暴徒打、砸、搶、燒,無惡不作,無法無天…… 樁樁件件,觸碰底線,擾民生亂,罄竹難書,若再不堵塞漏洞,香港恐永無安寧。
涉港國安立法生效後,香港特區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香港特區多名政府部門首長;香港警務處也將設立專職負責國家安全單位,並暫定由警務處副處長統領;香港特區的檢控和司法系統,也有指定的專門人員負責有關涉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刑事案件;此外,中央人民政府也將在香港特區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公署只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
涉港國安立法主要針對從事顛覆中央人民政府政權、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及涉恐怖襲擊的行為和活動,換言之,只是追究極少數違法敗壞份子和“港獨”敗類,目的是打擊“港獨”和其他分裂活動,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發展利益。面對絕大多數遵紀守法的香港市民,涉港國安立法和執行機制本身不會損害市民集會、游行、通信、旅行、講學、上網、對外交往、學術和宗教活動的參與,不減自由權利,立法繼續保障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香港同胞日常生活繼續多姿多彩,舞照跳,馬照跑。
立法後,香港特區將成為一個更安全的城市,吸引國內外資金,留住人才,有利營商和投資環境,香港特區作為一個金融和財富管理中心,更倚賴高度穩定和安全,同時確保摒除恐怖組織和襲擊威脅,要達致零風險,商界也普遍歡迎維持國家安全立法和執行機制。
總概而言,港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捍衛香港同胞各項權利自由,保“一國兩制”,還香港穩定,不僅是香港特區止暴制亂的及時雨,更是香港特區“一國兩制”的續命丹,更是為香港特區回歸23周年送上最好的祝福,讓香港社會更好享受和平穩定帶來的發展紅利。
(文/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朱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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