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黑記假記騎劫記者會 禮崩樂壞

日前,警務處的兩個記者會,分別因冒充記者的人士和多名記者阻撓而被腰斬;一名持有失效CNN記者證的女子,被懷疑假冒記者在警務處記者會胡鬧,她的真正身份受到質疑,因為該女士與同日廣傳的一段色情片的女主角「撞樣」,後來被揭發她所聲稱持有的記者證失效,換言之,她是以非記者身份魚目混珠,混進記者會。

另逾七名來自六個傳媒機構的記者,也莊閒主客不分,喧賓奪主,阻礙警務處每天例行記者會的進行,結果記者會被迫腰斬,不但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滋事記者也為從業員蒙上污名,也影衰所代表的媒體。他們在官方記者會胡鬧,已超越了採訪自由的底線,甚至乎已令記者專業蒙羞。他們的職業可以是記者,但他們所作所為卻與記者身份不符,甚至乎是與新聞專業背道而馳。

記者的職責不是報導新聞嗎?為何記者會淪為抗爭之地?為何記者屢次作出與身份不符的活動?為何記者多次阻差辦公?為何記者擋在警方防線掩護暴徒?為何暴徒破壞後可以以記者背心掩飾身份?記者是否有特權?為何記者可以在官方記者會叫囂甚至騎劫?個別黑記的惡行是否得到所屬公司知悉或授權?記者做出與身份不得的事情是否可被解僱或「除牌」?記者憑什麼可以囂張拔滬?

一張記者牌不代表是專業資格,任何人都可以是記者,沒有指定學歷,沒有審批制度,沒有登記名錄,沒有發牌機制。如果難分辨記者與暴徒,或不懂怎樣篩走黑記者、假記者,記者行業持續良莠不齊,只會令記者生態繼續沈淪,令新晉記者誤以為壞質的生態是原生態,無所適從,更令傳媒學生卻步,對加入行業猶豫,變相趕走優質人才,惡性循環。

記者的工作可不是搞對抗,而是報導事實,更不是在報導的故事有持份,或直接參與其中;令人尋味的是屢次有政見不同人士被「私了」,記者只是把鏡頭描準受害者,選擇了做袖手旁觀的觀眾而不是喝停或勸阻;更不可思議的是,記者的拍攝對像往往是執勤的警員,而非正在破壞的暴徒,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實,日後如果黑記者、假記者再蹂躪警方記者會,警民關係科等不妨可以透過新媒體把最新資訊和消息帶給市民,也可發訊息給少年警訊、十八區防止罪案委員會成員;此外,也可以透過電視台直播新聞的字幕、交通工具的資訊顯示板、特區政府轄下的場所如圖書館、博物館的即時液晶體顯示屏和廣告牌等,把警方的正能量訊息帶給市民。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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