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反對派五大訴求又是偽議題

暴徒作出多次恐怖襲擊彼,反對派順勢開出五個條件,包括第一、徹底撤回條例;第二、收回暴動定義;第三、撤銷對所有事件中抗爭者控罪;第四、追究警隊;第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其他訴求包括特赦暴徒、立即實行「雙真普選」、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令外界感覺是「炒雜錦」,更像是綁匪要求肉心家屬的贖金要求。

這些「訴求」在變,似是騎劫換籌碼,是政治要脅。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在本屆政府任期內,不會再重新推出條例修訂草案,執著字眼的演繹無助解決問題,相反,只是在火上加油;其次,暴動定義已由警務處根據法律和事實證據作出,反對派想取消暴動定義,目標是為被訴以暴動罪要判囚十年的暴徒脫罪,同時是在誣蔑警隊依法執法。要求撤銷暴動定義、要求撤銷和特赦暴動參與者的控罪,均不是法治表現,而是在撕毀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是以人治、威嚇、主觀、交情、選擇性檢控來替代法治,難道這是符合公義原則嗎?

訴求中,也包括追究警隊,這又是莫須有,在污名化香港警隊,並在抹黑警隊執行職務,在瓦解警隊的互信,居心叵測,以上對白均是討論區轉述「顏色革命天書」描述的,幕後操盤者的黑手想藉著牽制警隊和家屬,而達到奪權的效果,令香港特區內亂,來爭取外交籌碼。

反對派也想藉著顏色革命的脅迫,打下行政長官下台,來換取和扶植一個可被操控的人選,但反對派須知道,特區行政長官是經過民主選舉決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不是反對派說下台便下台,否則,難道反對派政客以為自己是神嗎?

成為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目的,更是在妄圖推翻暴動的=定性,並把責任推卸予警隊,把警隊成為調查目標,架空現有的警監會,嘗試為暴徒開脫,再者,是在令證據曝光後使不能再呈堂,令暴徒可以大搖大擺地走出法庭。

反對派得寸進尺,強人所難,拋下一大堆無理的要求,根本沒有誠意去解決現在的局面,趁火打劫也!倒不如,反對派在沒有成本、沒有衡量成功可能性下獅子開大口,不如干脆提出更荒謬的要求吧!可以是要林鄭月娥摘下天上的月亮,可以是要求宴請肥彭於十分鐘內吞下兩打蛋撻,可以是要求戴耀廷高歌一曲《監獄風雲》等,均只是口行行,沒有成本,反正都只是亂噏當秘笈。

五大訴求只是噴口水的發洩,都是偽議題,只會進一步分裂社會,無助修補裂縫。建設工作遠遠較搞破壞困難,但卻是現今最需要的事情,雖然舉步為艱,但為了重建我們的家,我們仍需要排除萬難,逆流而上,讓香港回復昔日的穩定繁華,重塑久違的秩序,置回法治的定海神針,讓香港重新再出發。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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