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當犯法成為理所當然

香港生病了!當警察執法被罵狗和黑警,當暴徒衝擊破壞立法會大樓可以全身而退,當非禮女士襲擊途人成了黑衣暴徒的專利,當民主成了犯罪的護身符,法治已不存在,也不要自欺欺人想香港仍有法治,不要官,不要管,禮崩樂壞。

當保護警總和立法會大樓成為了一場攻防戰,當暴徒以為在玩GTA(網上犯罪遊戲),這已經是一場不受控制的「準戰爭」,正義力量要對付的,除了是向正義宣戰的暴徒,還有外國勢力有形和無形的手。

暴徒以眾凌寡,強搶他人的財物,撕破他人的衣物,強把對方按跪在地上,錄影可見有暴民以手指甲去刮和刺他人的背部,個別人士被強行禁錮,被無理地威脅刪去手機資料,女士被從後熊抱,遺憾地,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在目睹男子被暴徒圍毆,卻選擇袖手旁觀,張超雄的舉動無疑助長暴力,變相為暴徒吶喊助威,仿似他們的幫凶,難道在旁邊一句簡單的叫停勸阻,真是那麼困難嗎?暴徒這些「私刑」均已構成嚴重刑事行為,如遇這類情況,根據《刑事罪訴訟程序條例》(香港法例第221章)第101A(1)條「任何人於防止罪案時或於進行或協助合法逮捕罪犯或疑犯或非法地不在羈留中的人時,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的武力。」而黑衣暴徒或黃絲「義工」所干犯的毆打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盜竊、搶劫、攜帶攻擊性武器等罪行,如證據確鑿,其他人在安全的情況下,是可以自衛以減低自己所受的傷害,並行使公民逮捕程序把黑衣暴徒拘捕。

黃絲「義工」口口聲聲說「義工」,但這些工作卻無義可言,甚至乎是在破壞社會的秩序和安寧,根本是縱容暴力,是罪犯的共犯。暴徒高舉手機拍攝,並不是在保護自己,或保存現場證據,而是在挑釁警員和良民,司馬超之心路人皆見。

黑衣口罩黨,作賊心虛,卻兇神惡杀,沒有犯罪,又為何要以口罩隱藏自己身份,只有見光死的罪犯才會口罩不離身,電影中的銀行劫匪、山賊海盜的造型,就是和暴徒的口罩造形如出一撤,可見暴徒根本是心知自己正在從事不能見光的犯罪勾當。但個別暴徒的口罩被揭開後,態度卻「死狗」轉軚,甚至乞求他們不信任的警員協助,十分諷刺。暴徒以為靠拳頭和口罩可治港,香港不能被口罩黨亂港,暴徒在各區滋事挑釁良民,只會嚇退投資者,屆時香港將萬坊不服。

「對唔住」不能成為香港的風土病,但口罩暴徒和背後搞手,仍拖欠行政長官、警員和家人、普羅大眾一個道歉。

自首吧!沒有特赦,只有自首行動!暴徒已是窮途末路,暴徒也知道他們的影像、身體表徵、速度形態、DNA等數據已被紀錄在超級電腦,一眾暴徒的身份已被鎖定,自首已是他們唯一的選擇。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контекстна реклама googleмакияж наbudget easykisty4makiyazh.xyzsunnicentry requirements for rus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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