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圍堵警察總部不負責 違法行為應被叫停

民陣集會後,反對修例的示威者又湧出警察總部,堵塞和佔據附近的軍器廠街和告士打道等道路,除了是挑戰特區政府政權和警察權威外,也為廣大市民帶來不便,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被叫停。

筆者譴責個別人士以「狗」來稱呼警員,以「狗屋」、「狗車」來形容警察總部和警車,須知道維護法紀是警隊的天職,若然奉公守法的話,根本沒有抹黑警隊的理由,也沒有需要配戴口罩;倘若真的犯了法,那受到法律制裁也是天經地義吧。民陣提出五個訴求,其中包括收回暴動官方定性和不檢控被捕人士,而部分人士也出口術表示特區政府可以特赦被捕人士。提出「特赦論」者,甚至舉例數十年前警廉衝突的特赦案例,然而,他們也已深知被捕人士的而且確已作出違法行為的事實,才要求特區政府作出特赦。其實,這種向特區政府要求不向被捕人士作檢控的脅迫,是妨礙司法公正,也是在干預特區政府行使檢控權,是破壞三權機制,試圖以政治凌駕法律,那還算什麼法治?這正是赤裸裸的奪權!而圍堵警察總部,向警部擲母雞蛋等更可視為發動政變革命的違法行為。以歪理要求行政長官下台,更是謀朝篡位。這班人就是本著我是「朕」、我是「法律」的心態。

【朱家健】圍堵警察總部不負責  違法行為應被叫停

圖:AP

有片面聲音指出,要求設立甚麼調查委員會,是多此一舉,尤如太上皇,現時警監會已能充分監察投訴警隊的個案,假設勉強弄多一個法定機構更是沒有意義,若成事,屆時更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令調查混淆,分工權責不清,誰說了算?更衍生額外經費,無助提升警察服務的質素。

掀起一連串衝突風波的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已是強調「不移交」逃犯,現在又以激進不合作行為脅迫特區政府「不審訊」、「不檢控」,又辜負早前鄺神在金鐘太古廣場嘶叫「不被捕」、「不受傷」、「不流血」的苦心。

【朱家健】圍堵警察總部不負責  違法行為應被叫停

圖:AP

「不移交」、「不審訊」、「不檢控」的要求正是沒有法律、凌駕法治、為我獨尊、獨裁和無政府狀態的不合理要求,不能更不應該被接納。法律理應是不能妥協和談判的,更何況是要以暴力脅迫,去不檢控干犯暴力罪行的嫌犯,讓步更是天方夜譚。

網上常以「發夢」、「學術討論」或「講反話」為名,以拋磚引玉方式暗喻各種犯罪的方法,是另類的教唆他人犯法,如證據充分,有可能會被檢控,即使是匿名留言,也能會科技追查,香港是法治社會,以法律規範和保障權利和義務,筆者呼籲網民切勿以身試法。

筆者也夢見巴西奪得今屆美洲國家盃冠軍,夢見香港回復昔日的平靜,夢見學生憧憬未來安居樂業,夢見市民守法,夢見市民也能撇開政治見解重築香港的團結和秩序。希望夢境可成真。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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