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農業政策不應該淪為口號
有機農業、本地農業、農耕樂體驗、生態旅遊、綠色標籤認證等,多個鏗鏘動聽的名字,政策文件的背後,卻是省略號,再加上逗號,未見下文,卻未有畫上句號,只是任由續寫者自行書寫新篇章,但是資源呢?可能只有施政報告上的幾行紙,再加上「鼓勵推動新農業政策」等九個大字吧了。
很諷刺吧!多任政府數任特首也曾提出推動漁農業新政策,遺憾地,多年來也只是聽到樓梯響,未有資援、未有具體政策、更未有專門的統籌部門或專員,或許,特區政府以為立法會議員(漁農界)何俊賢三頭六臀,並連特區政府的漁農業政策釐定和執行也能親身參與吧。
曾聽過一組組冠冕堂皇的形容詞,「農業持續發展基金」、「釋放土地作農業用途」、「設立農業園」、「休閒農業」、「農業優先區」,這些「概念」不知道已成為「歷史」,還是「若干年後」的「未來式」了!
還原基本步吧,那總有一個專門統籌農業有關政務的部門吧!是的,但漁農署只負責「部分」農業有關工作,但是「哪部分」呢?則要看個案和實際情況。那麼,漁農署是實權部門嗎?或許是吧,君不見在流浪狗的捉拿和「人道毀滅」的「高效率」吧?連來自泰國、誤乘貨船到香港的小狗也有入無出,「客」死異鄉。說回漁農署,最近新聞報導一宗個案,農戶在自家農用土地搭建了育苗棚,並已向漁農署申請豁免農業用構建物准許證,然而,另一邊廂,另一部門地政總署介入,硬要堅持該育苗棚是構建物並須拆卸,兩個部門兩個不同指令,叫農戶無所適從。最後,雖然事件在擾攘多時後終於解決了,卻突顯政府部門之間欠溝通,也沒有任何一個部門願意作出具話語權的關鍵決定,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亦沒有統籌農業政策,只是把這些政務勉強拼起來敷衍一下,期望農戶自行解決或打退堂鼓,試問漁農署的實權跑到哪裡去?
特區政府許下承諾派下定丸說推動新農業政策,商人把握先機投資農業,卻遇到部門之間各自為政的困局,農地曬太陽,利息滾雪球,投資打水泡,農地沒有出產花果瓜菜,卻只有雜草叢生。
農業政策不應該只淪為口號,其實,若農業政策發展得宜且有相關配套,有潛力成為一項本地新產業,帶動內需消費並增加就業崗位,更能令大學科研可應用在農業科技,學以致用。工商界的營商環境和投資決定很依賴政府政策的推動和執行,若政令不能下達,執行不到位,則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也許,若特區政府辦不到新農業政策的推動,那麼,倒不如從一開始則不要提及「鼓勵推動新農業政策」,以免給予農戶一個又一個的海市唇樓和空等待。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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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正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