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 :萬聖節玩樂要適可而止
華洋雜處的香港,市民無論過哪一個中西節日,都能盡興,例如過 萬聖節就是。用什麼方式過節,是個人自由,只要不影響別人, 其他人無權過問。但有些人總要勉強別人跟自己以同樣的方式過節, 這就不妥當了。
一宗關於萬聖節的花邊新聞:歐美某國有個少年,過萬聖節,扮鬼扮 馬,躲在一間屋外面的一角,趁屋內人走出來,即來個突襲,把人家 嚇個半死。這少年後來被警察罰整晚睡墓地,不到天亮不准離開, 嚇得他整晚沒睡好。另外,筆者日前搭地鐵,上扶手電梯, 赫然發現電梯一角躲着一個洋童,他正想伸手按停急剎掣,幸而被後 至的看來是他母親的女士及時制止。無故按那急剎掣是違法的,會令 正在使用扶手電梯的人措手不及以至受傷。想節日盡興,可以在大南 瓜上挖幾個洞、在自己臉上化古靈精怪的粧,或者玩通宵, 只要不是酒後駕駛,都無可厚非。突襲嚇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 人的驚嚇上,萬一把人家嚇出個心臟病,甚至猝死,屬缺德兼違法。
為何玩得如此過分,該是跟平時個人修養有關。若知道萬聖節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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