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助播獨濫用新聞自由 朱家健

外國記者會為香港民族黨提供平台,讓港獨份子陳浩天在午餐會上「播獨」,助紂為虐,被香港各界力斥做法欠妥當;香港記者會過去亦曾邀請「藏獨」份子達瓦才仁作演講嘉賓,該會三番四次邀請鼓吹「分裂」極端份子作座上客,為「獨人」搭棚「助攻」,用意明顯,卻只勉強以「言論自由」作遮醜布,說也說不通,令人側目,是次風波先例一開後,更不排除其他組織會再以「言論自由」在不同場所邀請「五獨」、非法組織骨幹,甚至恐怖份子作「分享」,危及國家安全和香港的安寧。

外國記者會邀請具爭議人士作分享,濫用新聞自由,已有前科,此前該會也曾邀請「藏獨」代表和「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廷,這個「邀約」的行為,嚴格上在法律已構成有組織和有策劃,亦有付諸行動,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亦觝觸《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條)第9條有關煽動意圖的刑事罪行,而言論自由可不是一個合理的抗辯理由。

【朱家健】FCC助播獨濫用新聞自由
圖:AFP
原本該會的成員為記者,應有專業操守;而該會的會所只為會員和嘉賓聯誼的地方,令人質疑為何會變成藏污納垢的「獨窟」,姑且勿論這次「講獨」是採取公開或私人性質活動,這樣的場合已經屬策動叛逆性質罪行的第一步,邀請「獨人」作分享嘉賓,也可洞悉到外國記者會的立場傾向性和意圖,俗些可以形容為「搞屎棍」,難道會員一定要聽到「港獨」歪理才能嚥下午飯嗎?

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可不是無邊無際,不受約束,很難想像言論開放的國家會允許當地組織與納粹、邪教「攬頭攬頸」咬耳仔,也不會看到「基地組織」或「共和軍/分離分子」會大模斯樣成為政府產業租客的貴賓!外國記者會於中環雪廠街的會所會址是香港特區政府的產業,也是座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區土地上,看來冥頑不靈銳意「播獨」已構成違法土地使用和租務條件,特區政府已可無條件單方面終止租約,並和外國記者會追討違約的實際損失;同時,若該會或其管理人員涉有步驟地促成是次「播獨」,或涉刑事,律政司須慎重考慮提出檢控,屆時請他們不要惡人先告狀,再搬出「言論自由」也當不了涉煽動、叛逆的護身符。

陳浩天慘被外國記者會利用,卻飄飄然以為成了新聞大人物,當他為「播獨」而鋃鐺入獄而付出代價時,便會想到外國記者會的不軌居心令他泥足深陷,他胡說八道撐「五獨」,只會成為把他送進牢獄的烙印,屆時,今日的邀請,只會成為對陳的終生咀咒,令他抱憾終生。

作者為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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