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居屋私賣需新法例配合 荃 葵

新一期居屋售價由118萬元至468萬元,實用面積由278至631平方尺。售價由過去慣常的跟市值七折降至如今五二折,其廉宜程度,給人時光倒流之感,1百多萬元就能買到一個像樣單位,與20多年前新市鎮如荃灣的私樓價差不多,如此「筍盤」,當然很具吸引力。

新居屋有3個屋苑,綠表以首期5.9萬元便可以「上車」,平均月供大約僅4800元。居屋位於長沙灣、啟德、東涌,位置不錯,共4431個單位,原先4月的有效申請者(共15萬份),加上10月新一批申請,有估計數字將增至20萬份。房委會決定收緊轉售至私樓市場的限制,規定買得居屋者5年內不得補地價轉售至私樓市場。有人責當局5年期限太短,變相「仍然容許炒賣」,「惠民房策」形同虛設云云。有建議延長期限至10年,也有說至15年,甚至有要求永久禁售至私樓市場。

這類意見很好,但責怪政府的人卻未能看到深層之處。要知道,新一期居屋本來於4月已截止申請,當局為何還要重定10月再接受申請呢?這是因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提出把居屋定價與私樓價脫鈎之故。10申請,11月攪珠,明年2月揀樓,做法都是想讓申請者在新規定下能及早受惠。受《房屋條例》所限,「5年內禁轉售」的做法是已經盡了力,要再收緊轉售限制,必須修訂法例,最快2019年年底下一期居屋出售時才能按新例執行,現階段只能在有限的行政空間上,能改動多少就是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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