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空置稅時要瞻前顧後 洛 君

香港住房日益緊張,政府除了努力覓地建屋外,很可能會推出房屋空置稅政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說有關的研究工作已接近尾聲,本月(6月)內將有所交代。目前社會各界對空置稅是有不同聲音,即使是立法會內同一個派系,對空置稅也有爭論,林鄭說研究結果將交由立法會討論。看來,政府是下決心要推行收空置稅了。
樓價節節上升,「高處未算高」,什麼時候「見頂」,殊難逆料。為阻止一些囤積樓宇不賣,再等高價才售以賺更多的行為繼續下去,令「無殼蝸牛族」更無處容身,政府收空置稅,是急市民所急。然而,空置稅真實行起來,要小心處理,既能做到調整樓市,又能顧及有需要的人。
空置稅不外是向兩類人徵收:一、市民,二、地產商。從目前情況看,政府是只向地產商徵收,但地產商又要求一視同仁。其實,有些市民買樓後為何既不住又不出租?有種情況是這類人經常長時間在外公幹,例如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往大灣區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工作,出差的日子比在港長得多,公幹回港,總要有個住處。向這類人徵空置稅,存在不公平性。
另外,地產商建好樓後不馬上推出市場發售,有個原因是申請房產證明需時,政府向地產商徵空置稅,得考慮一個期限。再者,若地產商分批售樓又如何呢?羊毛出自羊身上,地產商雖交了稅,轉頭若以另類條款向買家收回費用又該怎辦?
收空置稅目的在於遏止囤積歪風,假如稅太輕,效果不彰;稅太重,恐累及無辜。如何處理好所涉及許多細節,都必須考慮周全才好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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