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檢控佔中禍首 彰顯香港法治

違法佔中主要搞手和參與者——朱耀明、陳健民、戴耀廷、李永達、邵家臻、陳淑莊、黃浩銘、張秀賢、鍾耀華等9人,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昨日於東區法庭首次提堂,並將於5月繼續審理。同日,在佔中期間涉嫌違反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的熱血公民鄭錦滿、歐煜鈞,亦在高等法院被判刑,其中鄭錦滿更被判處即時還柙。與佔中相關的系列違法案件相繼進入司法程序,無疑令憂心香港法治受到沖擊,核心價值受損的市民拍手稱快。

在連續經歷非法佔中、旺角暴亂、港獨之禍等事件紛擾之後,律政司近期正努力撥亂反正,加快對系列違法案件的檢控進度。2016年9月,針對引起「佔中」爆發的政總「公民廣場」沖擊,法院就曾裁定周永康、黃之鋒、羅冠聰三人參與非法集會等三項罪名成立。今年3月,因佔中期間涉嫌襲警被判囚入獄五星期的曾健超亦入獄服刑;引起社會巨大爭議與同情的「七警案」亦被判罪成。警方消息指出,截至27日,已共有225名佔中者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其中81人被定罪。本月中旬,參與旺角暴亂的兩男一女亦被判處暴動罪成,分別被判囚三年。無論如何看待上述運動,可以明顯看到的是,隨著違法行為陸續受到懲處,法律權威重新建立,本港的社會秩序與氣氛有了明顯的好轉。

事實已經說明,爆發於2014年的佔領行動,盡管一度聲勢不小,並延續了79天之久,但不僅未能給港人帶來反對派口中的所謂「民主」,反而造成了一系列嚴重後果。佔中期間發生的大規模阻街、破壞公物、襲警、妨礙公務、違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極大地損害了香港的法律秩序,打擊了法律至高無上的威嚴;「佔禍」遲遲未得到清算,亦令部分人產生了「法不責眾」的心理預期,繼而不斷煽動集體性違法行動,導致行動愈發激進、破壞性不斷升級,多次發生嚴重威脅香港繁榮穩定的惡性違法事件。究其根本,正正源於佔中的「原罪」未能得到清算。尤其可笑的是,當初信誓旦旦要「違法達義」、「主動承擔法律後果」的佔中禍首,如今面臨律政司的法律檢控,竟然一口一個「政治迫害」、「秋後算帳」,甚至將自身接受法律制裁與制造社會撕裂等同起來,更試圖綁架林鄭月娥「彌合社會撕裂」的施政口號,為自身罪責開脫。

但正如林鄭擲地有聲的回答:「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作出妥協」。唯有不偏不倚的嚴懲違法犯罪,維護法治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牢固地位,才能重新凝聚社會共識,維護香港良好秩序。可以預計,隨著警方陸續完成調查工作,針對餘下39名違法佔中主導者的檢控將陸續有來,其中亦不乏港人熟知的政客名人,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現任及往屆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梁國雄、范國威、陳偉業等。期望隨著上述「佔中搞手」陸續受到法律懲處,「佔中遺毒」得到清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將得到重新鞏固,社會撕裂的狀況亦將得到有效緩解。

【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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