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機管局報告講事實 造謠報應認錯道歉

 

特區政府昨日收到由機管局提交的關於今年三月二十七日發生在赤?角國際機場的手提行李遺失事件報告。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及相關航空公司在「報告」中均闡述了事件經過,並提供了國際民航組織及香港國際機場有關行李處理的各項規定。

「報告」結論是:事件並無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

事實是,梁頌昕當日的手提行李,在發現遺失至交回本人的不足四十五分鐘內,最少經歷了三次安全檢查:一是行李在航空公司櫃檯前的手推車上被發現,保安人員立即到場進行「爆炸品檢查」;二是航空公司在確認物主後,由職員將行李帶入禁區,其間按規定進行了安全檢查;三是梁頌昕在登機閘口上機前,該行李再經安全檢查。如此可以説,梁頌昕這件手提行李,不僅沒有違反安全守則、不僅沒有對航空安全構成任何威脅,而且,其「安全度」比一般手提行李有過之而無不及,堪稱「過三關」。

事實是,整個「行李事件」,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安全問題、二是所謂「特權」問題。從機管局角度而言,機管局是一個高度專業的管理架構,負責全港、全球每年數以億計的進出香港的旅客的飛行安全,所以「報告」的要點全集中在安檢問題上,而不會去回應什麼特權不特權的問題。但問題癥結恰恰在於,機管局報告確認了梁頌昕手提行李「過三關」才上飛機,並無違反安全守則,那麼,安全守則無違反,又何來什麼「特權」呢?難道只是在電話中問上幾句就叫特權?梁頌昕的手提行李自遺失、報失、安檢到交回「全過程」,有那一個環節有「特權」的影子?答案是沒有。「特權」二字在這個事件中根本沒有角色,更遑論什麼「濫用」了。

機管局「報告」還澄清,乘客遺失行李經安檢後交回本人之事,一年少説也有五百多宗。實情是港人不少「大頭蝦」,不要説坐飛機,就是坐港鐵,港鐵公司一年到頭也不知撿獲多少失物,內容千奇百怪的都有。梁頌昕當日的經歷,不過也就是這一年五百多隻「大頭蝦」之中的一「隻」吧了,但是,事情到了「別有用心」者手上,經加工、切割、染色後再包裝,事情就變得完全不一樣了,什麼「特首濫權」、手提行李不經檢查直上飛機等「天方夜譚」情節就被如此這般地炮製出來了。

顯然,對這宗被誣告事件,由於事涉航空安全和香港機場聲譽,特首梁振英本人是十分重視的,昨日在收到機管局「報告」後,他亦再次重申他及家人在事件中沒有使用特權,亦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特首本人是坦然面對事實的,但造謠者又如何?《蘋果日報》會如實刊登機管局「報告」、還梁振英及其家人一個公道嗎?如果《蘋果日報》尚有一點新聞良知和社會責任感,就該馬上承認當日的報道不確,並為不實報道向特首及市民致歉。但《蘋果日報》會這樣做嗎?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吧。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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