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實事求是靈活落實工時政策

討論多時的工時政策,終有新進展。標準工時委員會昨起展開第二輪諮詢,主席梁智鴻指委員會現階段沒有立場,認為文件提出的四個方向已回應所有持份者要求,對於勞方委員因不滿未有立法方案而杯葛諮詢,他強調仍會透過多種方法收集勞工意見,形容諮詢是面向全港市民的。工時政策茲事體大,要在捍衛户員利益和保障自由市場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就須實事求是地凝聚勞資雙方意見,達成共識。

昨公布的首階段諮詢結果,便反映社會并不同意以「一刀切」方式規管標準工時。不論户員抑或户主,兩者皆有九成受訪者認為,應按行業需要制訂自願性質的指引,充分顯示勞資雙方都支持工時政策應保留一定靈活性。當中,在硬性設定最高工時上限方面,兩者分歧就非常之大,雖有75.8%户員表示支持,但户主方面則僅42.6%;然而,對於規定户傭合約訂明工作時數,以至是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等,雙方則有明顯共識,分別多達93.7%和81.9%認同。數據說明一切,透過合約方式協定工時安排及超時補償,而非一刀切地為標時立法,無疑是一個符合各界最大公約數的落墨辦法。

「合約工時」確不及標時立法進取,惟不代表勞方吃了敗仗、資方贏得完勝。一方面,現時多達61.1%的户傭合約并無訂明超時補償安排,更有17.2%户員根本沒有任何書面合約,另外11.1%亦無訂明每周工時,畢竟現時《户傭條件》并無規定合約須訂明工時安排;倘若能夠實行「合約工時」,對户員來說肯定更有保障。何况,市民普遍信奉「多勞多得」,調查顯示,即使認為自己工時太長,但當中高達七成卻不願意為了減少工時而少掙工資;故此,實沒理由為標時立法「阻人温食」,強制窒息自由市場下的就業自由。凡此種種,可見「合約工時」才更尊重户員意願,更能保障他們利益。而在「合約工時」下,户主既難肆意要求户員超時工作,不然就須付出更多補償,但資方仍願支持方案,也反映資方并非完全一毛不拔。

除以上「大框」外,諮詢文件還建議進一步引入「小框」,即針對工資及議價能力較低的户員制訂標準工時(不設上限)和超時工資率,例如月入少於1.5萬元、以及工時超過44小時甚至52小時的。毋庸置疑,他們才是真正需要更多保護的弱勢社群。不過,應否及如何落實「小框」亦有相當難度;受累經營成本上漲,壓力測試便指可能最終導致3.4萬份職位流失,故對户員來說亦非完全好事。

無論如何,勞資雙方都支持靈活的工時政策。諮詢文件所提四個方向,分別是只實行「大框」、只實行「小框」、或兩者同時實行、或兩者俱不實行,都是非常開放的諮詢選項。還望社會各界能理性務實地提供意見,不要繼續糾纏在標時立法問題上,畢竟首輪諮詢已提供了全面、客觀、科學的否定結果,否則的話,原地踏步才是最損整體利益的收場。

【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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