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必須依法禁止「港獨」組織活動

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昨日就香港特區近日有人公開宣稱成立「港獨」組織一事作出嚴正回應,指出有關行為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現行有關法律,相信香港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處理。

發言人並指出,香港特區政府已依法拒絕該組織的註冊,做法恰當。

「港澳辦」發言人沒有具體提及組織的名字,但相信指的就是日前宣稱成立的所謂「香港民族黨」,該組織公然以「擺脱中共壓迫」和「實現香港獨立」為宗旨,在向特區政府「公司註冊處」註冊時已被拒絕。

該組織召集人為理工大學學生陳浩天,成員只有二十多人,表面看來「小貓三四」,難成氣候,但危害性卻絕不能低估。香港迴歸祖國已經十八載,但「港獨」言論近日卻招搖過市,甚至成為院校論壇、電台節目、報刊政論的熱議題目,儼然成了港人社會一個可以拿到太陽底下公開討論、甚至可以由港人「自行決定」的議題,其謬誤程度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事實是,反對派和他們的幕後西方支持勢力,在經歷了否決政改和違法「佔中」之後,正愁沒有新的招數可以繼續抗中亂港,近日在一小撮青年學生中冒出來的「本土」思潮和所謂「自決」訴求,頓時成了他們的「救命草」,對反對派和一切反華反共勢力來説,還有什麼比「港獨」、比扶起一批要求分離分裂的青年更能符合他們的「最大利益」呢?

因此,眼前特區政府拒絕讓「香港民族黨」登記註冊成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力斥並要求特區政府依法處理,並非「殺雞用牛刀」,更不是什麼剝奪港人的言論和表達自由,而是非遏不行、非禁不可。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香港居民從來就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歷史上從無「香港民族」,現實上更不可能有,「香港民族」這一提法本身就是違憲違法和罪惡的。如果特區可以容許出現「香港民族」,如果特區政府可以為這樣一個組織辦理註冊、並任由其公開活動,那麼,特區就是要與中央人民政府為敵,就是要與國家憲制、與歷史和全國人民為敵,特區政府和全體港人付得起這樣沉重的代價嗎?

因此,眼前事實已經十分清楚,特區政府拒讓「香港民族黨」註冊成立,是應有之義和絕對正確的,但僅此一端還不夠,在拒予註冊之後,相關部門還必須密切注視其言行舉動,堅決禁止有關人等以「香港民族黨」的名義公開活動,包括在報刊發表文章、派發宣傳單張、出席論壇和電台節目等,務必要「全面封殺」,除惡務盡,以儆效尤。

而且,「香港民族黨」其實只是「爛頭蟀」,對其他以各種以所謂學術自由、「政情研究」包裝的「港獨」言論、人物和組織,特區政府也必須「一視同仁」、「冒頭就打」,決不能予「港獨」這顆毒瘤有任何生存發展的空間。
【大公網】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