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涉嫌誤導警方被捕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聲稱在鬧市被「擄走虐打」的事件峰迴路轉,8月15日凌晨零時半,警方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罪名,將林子健拘捕。而《傳真社》近日主動蒐集林子健當日在油麻地的相關的7部閉路電視片段,有關片段時間上連貫,顯示林子健當日下午5點半,曾在砵蘭街近咸美頓街出現,並走向碧街的油麻地港鐵站,但中途疑似換裝戴上鴨舌帽、口罩及太陽眼鏡,一直步行至轉入彌敦道方向,全程約3分鐘都是自己一個人,未有見到任何擄拐行為。
《傳真社》向林子健查詢時,林一度拒絕看片段和回應,之後才聲稱換裝者不是自己,又謂事件「匪夷所思」,並聲言「如果有人『造我』的話,亦可以做一個類似的替身。」
林子健上周五開記招時宣稱,他在上周四下午4時多到油麻地砵蘭街一間球衣店購物,離開後朝油麻地港鐵站方向行走時,有兩名健碩高大、戴口罩、操普通話者夾他,並強行把他拉上一輛客貨車,之後帶到鄉郊虐打。
不過《蘋果日報》在星期日刊登的專訪之中,卻講出另外一個版本,聲稱「當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對面馬路被擄走」。林子健其後辯稱,是與記者溝通出現問題,強調自己最後一站在砵蘭街購買球衣後,往油麻地港鐵站的街上被擄。
5時41分步出球衣店
《傳真社》報道指,自上周五到昨日早上,他們取得6間店舖共9段閉路電視畫面,顯示林子健報稱事發當日,該段路途不同位置在下午3時至7時的情況,其中7部閉路電視疑似拍攝到林子健的身影。
第一部閉路電視位於咸美頓街街口的一間店舖,顯示林子健於當日下午5時41分步出球衣店,向右轉沿砵蘭街走向碧街,「他當時身穿黑色衣服、深藍色短褲、深色背囊、黑色白底波鞋、左手戴有深色手錶,雙腳走路時姿勢呈內八字。」
距離上述閉路電視約50米的麵店,提供了第二部及第三部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2分鐘後,一名裝束極為相似,但戴上鴨舌帽及太陽眼鏡的男子繼續行走,並在途中戴上口罩,該名男子同樣背深色背囊、穿黑色白底波鞋,上衣和褲甚至走路姿勢和林子健吻合,而該人亦是獨自向碧街方向前進。
其後沿途的咸美頓街休憩花園、兩間吉舖、長生店及電器行,總共約50米的路程都沒有裝閉路電視,但約20米後、砵蘭街近碧街的店舖的閉路電視,就顯示在約5時43分,該名戴鴨舌帽的男子轉左橫越砵蘭街馬路,走到對面行人路。
沿途無出現「擄走男」
沿該段行人路的第五部及第六部閉路電視的畫面,則顯示出該名男子在下午5時44分沿砵蘭街,反方向朝咸美頓街走去,其間他一直垂低頭,最後轉向彌敦道方向離開。最後一部閉路電視為旁邊一店舖所安裝,片段同樣見到該人在下午5時44分出現,同樣往咸美頓街方向走去。
《傳真社》指,7部閉路電視畫面「經核實的拍攝時間連貫,林子健由位處砵蘭街的球衣店出現,經咸美頓街走至近碧街街口,過對面馬路折返咸美頓街,再轉入彌敦道方向離開鏡頭覆蓋位置,全程約3分鐘。畫面所見,林子健全程獨自一人,沒有見到他所指擄走他的可疑男子。」
林曾拒回應及看片
不過,當《傳真社》昨日到林子健住所向他查詢時,林子健一度拒絕回應或觀看有關片段,其後看過則聲稱換裝男不是他,聲稱他自己當日無上述裝束,又謂事件「匪夷所思」、「好恐怖」等,並稱警方曾叫店舖不要向記者提供片段。他更稱︰「通街都是我這種衣,如果有人『造我』的話,亦可以做一個類似的替身。」民主黨「隊友」林卓廷亦稱,該人只是「與林子健相似的人」,但又謂要由林子健自己親自確認。
林子健昨日早上接受電台訪問時,仍堅稱自己在油麻地砵蘭街與咸美頓街交界、一球衣店附近「被擄」。
聲稱有人「做我」
傳真社指,林子健出現的時間與當日講法遲約一小時,路線亦不相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前日表明,在接受報案之後,警方做了大量的調查工作。包括翻查現場的閉路電視、在現場搜尋證人、查問以及作出問卷調查。目前警方蒐集到的資料,未有顯示當事人所聲稱被帶走的經過,重案組會繼續在這方面作詳細調查。
【文匯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