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港特殊性不能突破主權
王振民強調,香港的特殊性須以「一國」為前提,不能突破主權範疇\大公報記者黃仰鵬攝
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九日在深圳參加「紀念香港回歸二十周年法律研討會」表示,「一國兩制」為香港在回歸後保持國際競爭優勢提供了保障,香港在國際地位方面擁有相對的特殊性和靈活性。他同時強調,相對特殊性必須以「一國」為前提,不能突破主權的範疇。
王振民表示,與中國其他地方行政單位一樣,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在國際地位方面擁有獨特的地位和靈活性,在「一國」的前提下,「兩制」為香港提供了充足的國際空間。王振民指出,香港的國際地位有相對的特殊性和靈活性,概括起來講就是在特定的情況下,作為地方行政單位可以在一定範圍內直接參與國際關係,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這是中國其他地方無法比擬的。
王振民認為,基本法在香港的國際空間方面給予了相當的靈活性安排,比如中國已參加而香港也以某種形式參加了的國際組織,中央政府將採取必要措施使香港特區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中的地位等,確保香港回歸前已有的國際法權利不受損失。
王振民強調,香港國際地位的相對特殊性必須以「一國」為前提,不能突破主權的範疇。他指出,基本法提供的這些空間保障了香港享有「兩制」的獨特國際優勢,目前適用於香港的國際條約超過250項,經中央政府授權,特區與外國簽署並生效的民航、司法協助、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投資保護,互免簽證等領域的雙邊協定近150項。
王振民表明,中央政府創造性的運用國際解決了香港適當參與國際事務的問題,形成了國際廣泛認可的模式。在不影響國家主權的前提下,在「一國兩制」和國際法框架下,中央政府積極協助特區拓展國際空間,提高國際地位,特別是在法律爭端解決,融資等方面的國際影響力,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將國家的實力與香港的便利相結合,實現雙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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