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終極上訴被駁回 郭炳江持聖經再入囹圄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終極上訴,終審法院5名法官昨一致駁回許仕仁、郭炳江、陳钜源及關雄生的上訴,首席法官馬道立下令早前獲準保釋的郭炳江即時收監,須重返赤柱監獄繼續服刑。終審庭認為,當許仕仁出任公職前,同意收取新地一筆850萬元款項,是身陷該筆款項造成的「黃金枷鎖」的同時,執行政務司司長職務,已屬串謀作出不當行為,足以構成罪行中的元素,因此4人的定罪並無不穩當,維持原判。再失自由的郭炳江在判刑後,手持伴隨他逾50年的英文聖經登上囚車回監獄。

郭炳江昨聞判上訴失敗後,表現得有點無奈,即望向坐近犯人欄旁的女兒郭曉妍,女兒走向犯人欄對父親說,「倚靠神啊,唔使擔心我哋」,兒子郭基煇則眼泛淚光;胞弟郭炳聯得悉結果後亦不禁落淚,上前與郭基煇兩姊弟相擁,之後伏在公眾席的椅背飲泣。

郭基煇慨嘆父因大意所累

郭基煇在庭外重申,父親只是「大意、論盡、過分慷慨」。至於為何當初君子協議,並無白紙黑字的證明,他解釋,「當時屋企甘復雜,有好多苦衷」。郭基煇指父親不知道許仕仁上任後會不作申報,「叫佢(許仕仁)declare(申報),佢完全唔declare,呢樣嘢,我都無話可說」;事後郭基煇透過公關澄清,「是政府及行會一向都指明要公職人員的許仕仁去declare」。

收款持優待傾向明顯貪汙

終審法院昨頒下50頁的書面判詞,5名法官認為許仕仁身為政務司司長、是香港特區政府第二號人物,亦是行政會議成員,在政府的政策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許掌握高度機密的資料,當中涉及和新地有著重大利益關系的事情,他同時屬於主要官員行列,因此受限於監管行為操守及利益沖突的政府規例。

判詞指,本案的串謀協議是關於許仕仁收取850萬元,以換取他就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對有關人士持有優待傾向,此項交易明顯屬貪汙舞弊,目的是促使即將就任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傾向惠及其他串謀者的利益。

終極敗訴後,許仕仁神情落寞地登上囚車,繼續鐵窗生涯。

徹底被削弱履行公職獨立性

終院認為,各上訴人達成此項協議,乃基於預期許仕仁將要就任政務司司長一職,明顯協議乃純粹與其將擔任職務有關,許仕仁一旦收取了該款項,他就職期間的獨立性將「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地履行公職」,亦無法獲得信任可如此履行公職,這涉及一項持續的罪行,從他就任之時開始、伸延至他在所收款項的影響下擔任公職的整段期間。

法官指許收款陷「黃金枷鎖」

代表各上訴人的英國禦用大狀均指,許仕仁收取該850萬元時仍未上任,當時他並不是公職人員,但終審庭認為,即使許仕仁在出任公職前收取該筆款項,並不代表濫用公眾信任只發生於支付款項一刻,該筆款項的目的,明顯是要確保許仕仁在就任政務司司長開始,持續傾向優待新鴻基。當許仕仁同意身陷該筆款項造成的「黃金枷鎖」(Golden fetters)的同時,執行政務司職務已屬串謀作出不當行為。當許仕仁因公職接受該筆款項,他在行使公職時無可能維持獨立性(hopelessly compromised),這是一個持續性罪行,由他開始上任直到整個任期都無可避免受到付款者的支配及影響。

【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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