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評論:新一年香港要治「亂」除「獨」

作者:李幼岐

梁頌恆和游蕙禎在限期最後一天,向終審法院提出宣誓司法覆核案的上訴。對此,民間有「求勝」「求敗」等等的議論。「求勝」的說法,理論上合乎邏輯,因為任何人打官司,其終極目的總是「求勝」。但梁游的這一官司,絕對沒有「勝」的可能。至於「求敗」,相信源自眾多法律界人士共同的預計,那就是上訴必敗無疑。因而有些市民形容梁游「二丑」的法律行動,實質上是「求敗」。且勿論「求勝」「求敗」,民間的種種議論,足證「雙邪」已成眾人的笑料,得不到公眾的尊重、同情。

不過,淺見以為,梁游的上訴,真正目的是「求亂」。可以肯定地說,上訴之勝敗,在「二丑」而言,也是「啞巴吃湯圓,心中有數」。因為「二丑」之上訴,本質上也可形容為垂死掙扎。梁游及其幕後支撐他們的「金主」(上訴終院單是保證金就要一百六十萬元),他們心中的詭計及目的,除了「求亂」,焉有其他?

亂象叢生危害穩定繁榮

剛剛過去的二○一六年,香港社會在港人看來,是一個「亂」字。民建聯日前公布,由數千市民評選出來的「香港年度漢字」就是「亂」字。年內香港的亂象,由年初的旺角暴亂,直到年尾的立法會宣誓辱華播「獨」事件,堪稱是由頭亂到尾。可以百分百肯定地說,香港之亂,梁游也是其中兩個罪魁禍首,無疑也是罪責難逃。倘從這個方向作深層次考量,除了裁定「二丑」作非法的虛假宣誓,實在還應該依照現行法例,追究梁游破壞社會穩定和諧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筆者敢說,任何社會,任何地區,任何國家,以至全世界,或者一間公司、一個家庭,「亂」都是大敵。香港有一句俗語「七國咁亂」,這當然不是好事,純粹貶意。一個社會或一個國家地區亂了,哪裏還會有穩定繁榮?即使一個家庭,亂了也就失去了平和快樂。各方若能客觀、理智地看香港這幾年的局面及其變化,不難看出,由於反對派不斷興風作浪,從「驅蝗」「鳩嗚」發展到「本土」「民族自決」,且在二○一六年出現明目張膽的「港獨」。反對派一路走來,從追求所謂的「民主」(「泛民」一詞由此而來)到「民族自決」,以至宣揚「港獨」,其變化的脈絡十分清晰。

現時,雖有人欲蓋彌彰為反對派美言,將之分為「傳統泛民」與「本土自決」(實為「港獨」)兩派。不過,但看所謂的「傳統泛民」護短包庇梁游「二丑」及提出「魔鬼交易」(以特首選舉的三百名選委的提名權,交換未來特首撤回政府對劉羅梁姚四人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的戴耀廷,就可知不論如何在反對派之中再作區分,實質上他們仍然是一丘之貉。進一步推論,不管是「傳統泛民」或是新出的「本土自決」派,以至赤裸裸的「港獨」,本質上全都是香港的亂源,並無例外。

經過上述宏觀的剖析,再來看梁游「二丑」上訴至終院的行為,就很容易看出,梁游本人以至幕後若有指揮的「金主」或外部勢力,他們之決定上訴,立意不在勝敗,而在「求亂」,因為上訴之後,必有一些反對派人士跳出來表示支持,其行動相信包括集會、示威、抗議、遊行之類。其中焦點之一,必然有採用各種方式散布「港獨」。這種分離主義的言行,正是香港穩定和諧的大敵,同時也就是社會混亂的重要因素。

舉例說,戴耀廷日前揚言,香港將有「大型社會事件」,聲言港人在新的一年要繼續爭取「民主自治」,準備好「搞大鑊」。由此可見,「戴妖」此人唯恐天下不亂,他嫌香港去年還不夠亂,他想香港今年要大亂特亂加倍亂,實在是居心險惡。在「戴妖」的算計謀劃之中,大有可能也包括利用梁游的上訴。相比之下,戴耀廷是反對派的狗頭軍師,梁游「二丑」是急先鋒和馬前卒。梁游旨在「求亂」,戴耀廷更是「求大亂」,惟兩者性質相同。

堅守底線依法懲治「港獨」

放眼世界,任何社會之亂,不但影響政治,亦必影響經濟。一個政局亂紛紛的社會,經濟上反而欣欣向榮,如此情形,吾未見之矣。二○一六年香港因反對派和「港獨」分子的作祟而亂哄哄,但社會整體仍能基本保持平穩,經濟也續有增長,且失業率仍處於低水平。這些,政府有政績,市民有功勞,均值得一讚。

論香港大勢,二○一七年的首務是要防「亂」防「獨」,包括梁游「二丑」利用上訴終院來「求亂」。防「亂」和防「獨」的主要對策,就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說,堅守「三底線」:不容許任何人從事任何形式的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不容許挑戰中央的權力和香港基本法的權威;不容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顛覆活動。這三個「不容許」,清楚、明白,堪稱是對付梁游「二丑」及「戴妖」之流作亂和遏止「港獨」勢力興風作浪的法寶。可以肯定地說,對付「求亂」「求獨」之人,絕不能有婦人之心。香港要繁榮穩定,就必須嚴守上述「三底線」,也必須依法治「亂」、依法治「獨」!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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