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否認涉貪三控罪
前特首曾蔭權涉嫌公職行為不當案,昨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被告曾蔭權否認身為行政長官收受利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共三項罪名。控辯雙方需先行處理法律爭議,法庭預計需至明天才可選出陪審團,開始正式審訊。另外,法庭下令本案有關法律爭議內容不能報道,以免影響日後審訊。
不能報道法律爭議內容
昨早被告曾蔭權(71歲)在妻子曾鮑笑薇陪同下,一起步入法庭,其間各人未有回應所提問題。被告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旁聽以示支持被告。
曾蔭權出庭時表現嚴肅,並帶同平板電腦記錄筆記。法庭聽取被告答辯後,表示本案陪審團將由九人組成,但遴選陪審團不在昨日進行。
法庭需先處理本案的法律爭議,同時下令傳媒不能報道法律爭議內容,以免影響日後正式審訊時的公正性。
最快明起審訊
陪同被告的曾鮑笑薇在庭外向傳媒表示,未來的審訊日子,每天都會陪同被告應訊。不過在開庭後,她先自行離庭。她稱先外出為被告準備午餐,方便被告毋須在中午離庭進餐。至午飯時間,曾鮑笑薇原定帶來三文治給被告享用,卻因被告身處的會議室不准進食,結果仍需外出用膳。而曾璟璇則與被告分途自行離開。
昨日庭上整天都在處理法律爭議,控辯雙方預計最快在今日可處理完成。法庭最快可在明日(1月5日)正式開審。
本案控罪指,被告曾蔭權(71歲)在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出任特首期間,提名授勳建築師何周禮時,未有申報何曾為其提供室內設計工程服務。另外,被告向數碼電台發出廣播牌照時,亦未有申報數碼電台股東黃楚標,曾以80萬元向曾蔭權出租深圳豪宅。兩事均涉嫌利益衝突,被控以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大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