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評論:戴耀廷「魔鬼交易」違法
作者:李幼岐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因為是反對派和激進勢力的「軍師」,鬼點子壞點子極多,對反對派和激進分子影響不小,由此對社會造成深深的不安和巨大的傷害。必須指出,戴耀廷是發起「佔中」的主角,也是「雷動計劃」的發起人和策劃者。不必否認,戴耀廷是個聰明人,只可惜,他的「智慧」都用在了不利社會、不利民主的事項上,十足是不光彩的負能量。
最近,戴耀廷又挖空心思,提出一項被民間形容為「魔鬼交易」的違法政治計謀。戴耀廷提出,分屬反對派的三百多名選委,可利用手上的提名票,交換特首參選人承諾撤銷對四名反對派議員姚鬆炎、劉小麗、羅冠聰及梁國雄的宣誓司法覆核案。此舉就算是在不懂法律的普通市民眼中,也明顯是一項骯髒的政治交易,其卑劣、其違法,猶如白紙上的一隻蒼蠅,一清二楚。民間視之為「魔鬼交易」,堪稱恰如其分。所指的「魔鬼」是誰,那也不用「畫公仔畫出腸」了。
「撤案」成為提名交換條件
戴耀廷的「魔鬼交易」出爐之後,就有四位具法律背景的立法會議員諸如張國鈞、梁美芬、何君堯、周浩鼎和五位法律界人士諸如錢志庸、丁煌、蕭震然、伍毅文、侯思津等,聯署致函律政司,指出戴耀廷的設計已超出言論自由和學術範疇,涉嫌觸犯「四宗罪」:選舉舞弊、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及串謀罪。這九位正義人士召開記者會,並表示會向廉署和港大投訴,且必有跟進行動。這是一項維護法治的正義行動。因此,除了上述九位與法律界有關的致函人之外,在不足三天之內,有超過一千五百位市民簽名表示支持,痛批戴耀廷的所作所為,實屬妖魔鬼怪,市民稱其為「戴妖」,也就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了。
事情發展至此,作為當事人的戴耀廷又有何回應?戴耀廷的強辯、詭辯,要點有二:其一,説四位有法律背景的議員和五位法律界人士「缺乏政治常識」;其二,辯稱選舉特首提名訴求「不收錢即不違法」。點評戴的這兩條「高見」,只須用四個字:一派胡言!
首先,「缺乏政治常識」的不是別人,正是戴耀廷自己。試問,一個有政治常識或只是稍有政治常識的人,會提出這種政治性質的「魔鬼交易」嗎?不客氣地説,只有利令智昏像戴耀廷這種披着「學者」外衣的政治野心家,才會提出這種政治利益交換的餿主意。戴耀廷顛倒黑白、反咬一口,指正義人士(包括一千五百多位市民)「缺乏政治常識」云云,實質上是自暴其短,足證此人實在是不夠資格在港大法律系擔任副教授。九位正義人士表明也會向港大投訴,不但正確,且十分有必要。
其次,「不收錢」是否就一定「不違法」?非也。很多「不收錢」的骯髒交易,説到底還是違法的。以「權色交易」為例,雖未付錢,但利用手中權力,不合規矩地提拔人,甚至連升三級,或者超速升職,這種「權色交易」是否違法?答案是,當然違法!進一步説,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是一回事,四名反對派議員宣誓的司法覆核案是另一回事,戴耀廷自以為得計,硬要將這兩碼子事扯在一起,當然有其醜惡的見不得人的目的。假如戴耀廷認為姚劉羅梁四名議員的宣誓沒有問題,那就儘管將官司打下去,而不必以「提名」來做什麼交換或交易。這個卑劣提議,其實是心虛的表現,露出了戴耀廷庇護縱容忽略或拒絕宣誓的四名反對派議員。
涉嫌賄選妨礙司法公正
客觀上,戴的「魔鬼交易」涉嫌另類的賄選,也就是選舉舞弊。這一做法,很明顯是妨礙司法公正。同時,通過這種政治交易,要挾新任行政長官撤回司法覆核,那當然是藐視法庭了。
總體而言,戴耀廷「魔鬼交易」的設計,就是教唆三百多名反對派選委串謀以提名賄賂特首參選人,這是不折不扣的集體賄選。此事雖未實際執行,但戴已是罪責難逃。相信廣大市民也樂見戴耀廷被送上法庭,負起其應負的罪責。
值得指出,也有一些有法律背景的反對派議員,不同意戴耀廷的提議,説自己一定不會這樣做。不過,習慣了護短、包庇的反對派人士,一如既往,對戴耀廷仍然是呵護有加,以免其遭律政司檢控。此則説明反對派人士始終脱不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規律。他們的表現,總是負面的。
就戴耀廷個人而言,單是發動「佔中」,長達七十九天,給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使得社會分化對立,嚴重撕裂社會,也在經濟上造成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這筆帳是一定要算的!戴耀廷自己也曾表示,已準備被捕被送上法庭。可是,奇在他至今仍逍遙法外,教席照舊,工資照拿,詭計照出。因何如此?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司法系統,究竟出了什麼問題?這次的「魔鬼交易」,是否能成為清算戴耀廷的一個契機或突破口?當然,要的是舊帳、新帳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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