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評論:劉小麗涉嫌策動騷亂應被追究

作者:美 恩

年初發生的旺角騷亂,一名17歲青年陳浩文因新聞報道及網上號召,2月9日凌晨在旺角彌敦道用磚頭襲擊警員,致其左膝有一毫米裂傷流血。陳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日前在九龍城法院認罪,成為首位主動承認牽涉旺角騷亂罪行的被告。裁判官香淑嫻指案情嚴重,先將被告收柙,等候索取多份報告,明年1月9日判刑。辯方律師透露被告本月度過18歲生日,意味他要在監牢「慶生」。

陳浩文一時衝動做出傻事被法官定罪連生日都要在監獄度過確是令人惋惜,但不值得同情。畢竟,襲警屬嚴重罪行,必須嚴肅處理。年輕人入世未深,欠缺經驗能力去判斷事情的對與錯,亦不知政治為何物,只管受人唆擺,人做他們又做,結果鑄成大錯,恨錯難返。

今次案件無疑收到一定阻嚇作用,參與騷亂大罪,煽動他人騷亂更大罪,對此,香港警方亦正式起訴有份涉嫌煽動旺角騷亂的「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黃台仰,他們涉嫌在網上號召群眾到旺角街頭搞事。惟煽動群眾搞事的,並不只梁黃二人,最少還有因為今次旺角騷亂而「一戰成名」進身立法會的劉小麗,她是旺角騷亂的既得利益者。

本身是一名教師的劉小麗不務正業,借所謂「守護香港本土小吃」決心與當局對幹,她不僅「以身犯險」充當冒牌小販,更以「勢孤力弱」為名在大年初一晚慫恿原先在深水臍阞漱p販到旺角擺檔,並於年初一當日下午4時58分在Facebook專頁上發帖︰「腸粉大王、眾檔主及劉小麗現呼籲大家今晚集中火力,一齊到旺角篤魚蛋,一齊捍衛小販。」該帖呃到千個like,逾500次分享。

劉小麗表面上是爭取小販權益,「守護香港本土小吃」,實質是為了自己政治前途鋪路,她並非關心小販生計,而是關心自己的個人「錢途」,借小販「過橋」,年初一當晚之所以發生騷亂,就是因為有政客嫌小販擺檔未夠激,未能惹人注意,於是慫恿小販將載滿滾油的木頭車撞向食環處職員,借故挑起事端,究竟劉小麗有沒有推波助瀾,當局宜展開調查。

正是「精人出口,笨人出手」,陳浩文之所以做出傻事,純粹受梁天琦、黃台仰、劉小麗等政棍所唆擺,他們發起網上號召,無非是想借他人之力,成就個人「錢途」,既然梁天琦、黃台仰亦因為作出網上號召涉嫌煽動他人騷亂而被捕,在今次騷亂擔當主要角色的劉小麗亦不應置身事外,理應被送官究治。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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