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反「港獨」法律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四點啟示
立法會秘書處昨天刊登憲報,宣告依據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的裁決,原由梁頌恆、游蕙禎持有的議席出現空缺,完成了取消二人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最後程序,也標誌運用法律手段反對「港獨」、制止「港獨」分子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的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回顧此役歷程,可以得到四點啟示:違憲違法的「港獨」,是對香港「一國兩制」的挑戰,是對香港法制的衝擊,與香港的整體長遠利益背道而馳,自然受到香港主流民意的唾棄;中央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反「港獨」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訂立原則,標明底線,為香港社會依法反「港獨」,提供了最權威的法律指引;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頭腦清醒,應對得當,及時、恰當運用法律手段,依法遏制「港獨」,體現出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司法機構捍衛法治精神,尊重憲制,遵循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通過相關案件的審理及裁決,落實釋法條文,忠實履行了職責。
取消梁游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法律行動,從二人10月12日以宣「獨」辱族的言行進行就職宣誓,歷時近兩個月。認真回顧總結這個短兵相接、環環相扣的歷程,香港社會可以獲得很多啟示,為今後處理大是大非問題提供經驗借鑒:
首先,這次行動清晰顯示,香港的主流民意高度認同:「港獨」行為違憲違法,是對「一國兩制」的極大挑戰,是對香港法制的極大衝擊,是對香港繁榮穩定的極大傷害。根據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但「港獨」勢力公然主張要「獨立建國」,要實現所謂的「民族自決」,不僅違背憲法和基本法,也違反了香港的相關法律,嚴重損害了香港正在成功落實的「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因此,愛國愛港、尊重法治的廣大香港市民,對「港獨」都持堅決反對態度,「港獨」不得人心,已成過街老鼠。梁、游二人被依法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是這種基本民意的體現,也更加凝聚了這種民意。
其次,中央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底線,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毫不動搖,反對「港獨」分離勢力立場堅定,支持香港繁榮穩定旗幟鮮明。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闡明其中的法律原則及涵義,為香港反「港獨」鬥爭奠定了最權威的法律基礎,也為香港司法機構審理相關案件提供了必須遵循的法律指引,起到了釐清法律觀點,平息不必要的法律爭議等重大作用。這是中央依法治國方略在對港方針政策上的具體體現,為香港持續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提供了最大保障。
第三,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在這場關係到香港未來發展方向的反「港獨」鬥爭中,審時度勢,果斷出擊,策略得當,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及時向特區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依法遏制「港獨」及阻止「港獨」分子混入管治機構,避免在反「港獨」過程中被動遲緩,避免了事件進一步複雜化,為最終取得階段性成果贏得了先機。事實證明,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具有善於駕馭複雜局面的較高能力。
第四,司法機構在這場捍衛憲制和法治的鬥爭中,堅守法律原則,確認基本法在香港法制中至高無上的地位,充分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對基本法的解釋權,遵從人大釋法的原則去審理裁決相關案件,履行了香港司法機構應盡的職責,維護了司法機構及法官法治維護者的形象。
經過依法取消梁游議員資格一役,香港社會對應如何維護「一國兩制」、依法反對「港獨」有了更進一步的認知和共識,也開創了有關案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相信對於香港市民、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今後如何應對挑戰,全面遏止「港獨」,將發揮積極的指導和借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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