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評:「港獨」踩上「紅線」 釋法豈能手軟
特區高等法院昨日就特首及律政司入稟的司法覆核案開庭,審理梁頌恆、游蕙禎二人的宣誓是否有效,以及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為二人主持重誓,各方分別由代表律師出庭申訴及辯解,案件今日續訊。
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下周一南下香江,與法律界人士會晤及座談,消息已不脛而走、備受關注。
毫無疑問,有關梁游二人違法拒誓、辱華播「獨」事件,已進入「一石激起千重浪」的白熱化階段。而且,在議員宣誓問題之外,人大「釋法」帶來的影響,亦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對此,有律師專業團體提出,人大主動釋法,「有百害而無一利」,雲雲。有關說法,既不全面、也有欠準確。
事實是,全國人大今次的釋法,完全是「不得已而為之」,是給一些人和事態「迫」出來的,並不是人大「一時興起」,要找特區司法來「開銷」一番,或者看梁頌恆、游蕙禎這兩個「小渾蛋」不順眼,要給予教訓,才主動提出釋法。實情當然並非如此。
事實是,「樹欲靜而風不息」,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無疑釋法是權在人大,但人大對這個「權」顯然並沒有什麼特殊的興趣,不到萬不得已,是決不會輕易而為之的。回歸以來的事實已充分證明這一點。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補選特首的任期長短、政改機制的啟動權,以至外國政要與他國的訟案本港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不釋法就無法解決的,因此人大才「不得已而為之」而已。
同樣,眼前這一次的人大釋法,更是有如黃飛鴻電影中的石堅「打到上門」,「黃師傅」是避無可避,想不還手也不行,而這個「奸人堅」不是別的,就是打着「本土」和「自決」旗號的「港獨」一夥!
事實是,世間上任何事情都有個「底牌」、有條「紅線」,一般而言是可忍就忍、可讓就讓,但如果「踩到上心口」,踩上了「紅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香港特區,罵罵特區政府、醜詆特首「狼英」,人大不會釋法,就是黃毓民的玻璃杯差一點砸到了梁振英頭上,也未聞全國人大吭過半句聲。但是,眼前這一回,梁頌恆、游蕙禎以及「港獨」一夥,是狂妄衝昏了腦袋、「玩嘢」玩出火來了,竟敢在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議員就任宣誓儀式上口稱「支那」、出言「Fxcking,還要披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塊,以一種極其狂妄、輕佻和蔑視的態度公然向基本法挑戰,向國家主權、歷史和中央的憲制地位挑戰,直接踩上了「一國兩制」的「底線」和分裂國家的「紅線」,這一踩,就是「萬劫不復」的了。
因此,人大「釋法」,不是僅僅因為有人違法拒誓,而是因為絕不能容許「港獨」在特區公然肆虐,進學校、入議會,危及國家主權、安全和全國人民的利益。這又豈是特區法院所能審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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