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游梁反對派衝擊立會 更顯人大釋法必要迫切
「青年新政」的游蕙禎、梁頌恆昨日硬闖立法會,導致多名立法會保安受傷,主席梁君彥不得不報警求助。宣誓風波變本加厲,立法會幾乎癱瘓,更加凸顯人大釋法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唯有人大釋法,才能一錘定音,迅速撥亂反正。人大釋法具有不容置疑的正當性,不僅是行使權力,更是履行憲制責任。游蕙禎、梁頌恆辱國播「獨」,違憲違法,衝擊「一國兩制」底線,人大釋法嚴肅處理事件,體現中央集體意志,符合本港主流民意,顯示對任何「港獨」言行絕不姑息縱容。
游蕙禎、梁頌恆引發的宣誓風波愈演愈烈,二人在反對派包庇下,對立法會議事規則、禁令及相關法律視若無睹,衝擊立法會的暴力行為和造成的混亂一次比一次嚴重,不僅導致立法會連續三周的大會被迫流會,昨日的情況連主席梁君彥亦認為失控,只能請警員進入立法會大樓維持秩序,其後重案組探員更進入兩個會議室搜證。情況之惡劣,在立法會是史無前例。
有關游蕙禎、梁頌恆宣誓事件及其就任資格的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天展開審理,結果如何,難以預料;即使高等法院有結果,案件亦可能面對漫長的上訴程序,直至終審法院,或要到本屆立法會4年會期屆滿才有最終結果。案件一日不了結,就意味游蕙禎、梁頌恆及反對派可以打「行使議員權力」的旗號,不斷上演宣誓鬧劇,令立法會空轉,所有重大經濟、民生法案的審議被迫停頓,政府施政寸步難行。這種代價,是香港不該也不能承受的。因此,只有人大釋法才能徹底解決議員宣誓司法覆核案件所帶出的法律問題,確保法庭最終作出令梁頌恆和游蕙禎失去議員資格的判決,從而消除阻礙議會運作的不明朗因素。為了盡早終止宣誓風波引發的亂局,結束對香港社會的衝擊,人大釋法宜早不宜遲。
面對勢在必行的人大釋法,又有一些陳腔濫調冒起,聲稱人大釋法破壞本港法治,嚴重削弱港人及國際對「一國兩制」的信心。這些言論漠視人大釋法的正當性,刻意污名化人大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四)解釋法律;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第一款也明確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毫無疑問擁有對基本法內所有條款的解釋權,而且這種解釋權是固有的、最高的、排他的;而香港法院對於基本法的解釋權,來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並非本身固有。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時「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一條款,涉及中央和香港關係,人大常委會有需要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以便香港法院判案時遵從。顯然,只有人大釋法才能解決宣誓司法覆核案件所帶出的法律問題,在「港獨」分子挑戰法律和政治底線的情況下,人大釋法不僅是行使權力,更是履行憲制責任。
中央一再重申在香港貫徹「一國兩制」不會變、不動搖,同時強調香港在實踐「一國兩制」要確保不走樣、不變形。據媒體報道,上周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曾討論宣誓事件,對有人公然在香港特區的立法會冒犯國家、侮辱民族「極為憤慨」。人大釋法,正是中央集體意志的結果。宣誓事件,絕不是無關緊要的小鬧劇,而是涉及國家民族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問題,中央和本港廣大市民心意相通,立場一致,就是必須堅守底線,堅決依法辦事,絕對不容「港獨」分子胡作非為,從根本上遏制「港獨」氾濫。
【文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