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政策受賄1600萬當庭認罪

據新華社報道,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賄一案,指控他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約1,600萬元人民幣賄賂。令政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令政策利用擔任山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常務副主任,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洪洞華清煤焦化學有限公司、杜善學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獲取用地、企業經營、職務晉陞、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令狐帥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07.2374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令政策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令政策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令政策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奚曉明谷春立被提公訴
另據中新社報道,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昨日消息,近日,天津市、黑龍江省檢察機關依法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案,吉林省原副省長谷春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奚曉明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谷春立利用擔任中共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區委書記、區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鞍山市委書記、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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