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評論:立法會議員宣誓豈能兒戲
作者:朱家健(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經歷了立法會選舉的洗禮,符合候選人資格且勝出的當選人,終於宣誓就職。是次監誓的人員是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陳維安,他根據宣誓人所讀出的誓言和意圖判斷他本人是否有權為候任議員監誓,以及宣誓是否有效。遺憾地,部分立法會議員標奇立異,在誓言「加料」、改動誓言內容、朗讀誓言時刻意變速或展示不相關的物件。個別候任議員甚至乎在誓言加插粗言穢語辱華,有辱莊嚴的程序,不知所謂。
宣誓是一個法律程序,也是規範議員日後盡忠職守的憑證之一,具法律基礎,若候任議員未有遵照基本法的法定誓詞宣誓,則他們主動放棄履行議員的責任,亦未有對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表明心跡,監誓人有權拒絕為他們監誓。搗蛋的候任議員在未有宣誓下,或會失去成為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議會是莊嚴之地,宣誓是神聖儀式,也是成為議員的必經程序,候任立法會議員須遵守議會規則,否則除了不尊重議會,也是侮辱了自己和選民。一個議員若連基本規則也不懂遵守,目中無人,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以胡鬧示人,怎能說服選民委以重任?畢竟,立法會議事廳不是遊樂場,若個別議員不懂分寸,對監誓人和同僚沒有基本尊重,在誓詞加入粗口,已有失立法會議員操守和品德。
立法會宣誓的低俗鬧劇證明候任議員的品格和質素低下。議員應是民意代表,是代議士,背負市民期望在議會發聲,不論政見,應尊重議會文化,而不是以荒誕誓言作「處子秀」,迎來新一屆立法會會議。筆者呼籲相關人士應停止胡鬧,把會議帶回到正軌,日後並須珍惜議員身份,不要作出與議員身份不符的舉動和表述。至於不恰當的語言,宜慎思慎行,不要胡亂以髒話和意淫言論玷污議事廳和輿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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