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評論:議員宣誓豈能「玩玩」

作者:梁 新

新一屆立法會出現不少新面孔,屬「本土派」的「青年新政」在議會取得兩席。當選的梁頌恆被問及立法會議員須宣誓效忠基本法時稱,會參考英國或美國有議員以特別手勢、衣或裝飾以示個人意見,又指斷續宣讀誓辭等形式「有議員做過」,他會考慮在誓辭加入「效忠香港人」的宣言,但不會刪減誓辭。

梁頌恆的回應令人難以理解。 立法會選舉條例已規定,所有立法會候選人及當選人必須鄭重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特區政府在選舉之前亦要求所有參選人簽署有關的確認書。當時,梁頌恆把確認書視之為「僭建物」,覺得「非常之有問題」。如今,他對莊嚴肅穆的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儀式進行「僭建」、「改裝」,就「一點問題都無」?梁頌恆是否「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是否雙重標準?

過往有個別反對派議員在上任宣誓時,曾為誓辭「加料」,例如社民連梁國雄雖完整宣讀誓辭,卻在誓辭額外加插一些具挑釁性的字句,或是故意斷斷續續宣讀誓辭,令人有不同的解讀。這種做法,破壞立法會議員就職儀式的莊嚴,無規無矩,令人反感。梁頌恆等新人更不應該「照辦煮碗」,繼續惡搞,有關方面應將宣誓儀式「正來做」。

宣誓,在某個程度上,猶如一份合約,在達成共識後,不能隨便修改。宣誓絕對不應被「僭建」、「改裝」,更不能讓立法會就職宣誓儀式淪為政治表演舞台,當選議員背負選民的寄託,連宣誓儀式都做不好,實在丟人現眼。

立法會就職宣誓儀式莊嚴肅穆,不能「玩玩」,議員宣誓更被視為往後行為的保證,立法會議員是香港政策制訂的重要一員,他們的行為關乎港人福祉,若果他們未上任已經搞搞震,誰可以保證他們可以符合公眾期望?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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