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遏止「港獨」蔓延 政府應更有作為
因應香港社會訴求,本報昨日舉行反「港獨」專題座談會。出席的多位社會人士、專家和評論作者紛紛呼籲:面對日漸猖獗的「港獨」思潮,特區政府應更主動有效通過法律及行政等方面的手段作出應對,要敢於執法,依法採取各種手段堅決遏制嚴重違憲違法的「港獨」言行,展現出當局在反對「港獨」方面更大的作為和更強的決心,唯此才能確保香港繼續在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軌道上正常運行,維護繁榮穩定和促進廣大市民的福祉。
在座談會上,來自社會工商、教育、法律、輿論等界別的多位知名人士,從不同的角度和運用大量的事實,指出了「港獨」的違法性、危害性並提出了今後如何反「港獨」的建議。他們指出,「港獨」煽動對國家的仇恨,鼓吹分裂,揚言要實行香港「獨立」;有的甚至鼓吹要以「沒有底線」的暴力手段來推動「港獨」。這些言行不僅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更涉嫌觸犯了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和《社團條例》等香港本地的法律,「港獨」的違憲及違法性是人所共知的,香港社會絕大多數人都反對「港獨」,連一些反對派人士也不得不公開與「港獨」分子劃清界線。對於這樣嚴重的違法行為,特區政府當然要理直氣壯地站出來反「港獨」,尤其要對這些嚴重違反法律的言行嚴正執法。對於所謂香港現在沒有可以懲罰「港獨」的法律之說,多位法律界人士都指出這是坊間的誤解,也是「港獨」分子編造的謊言。事實上,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就包含煽動對國家的仇恨和鼓吹分裂國家屬於違法的條文,《社團條例》也有禁制未經登記的非法組織活動的規定,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按照這些法律,主動而堅決地進行執法。
另外,特區政府也擁有相當的行政權力,可以遏制違法的「港獨」言行。就像這次選舉主任按照立法會選舉的有關法例,依法決定六位「港獨」分子的候選人資格無效,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對於「港獨」組織到中小學校園播「獨」的問題,特區政府教育部門也完全可以運用《教育條例》所賦予的行政權力,向學校作出相關指引,禁止「港獨」組織在校園裡散播「港獨」的活動,並對討論「港獨」作出合乎法律的指引。同時,對於一些打「本土」旗號,宣揚要「公投」來決定香港未來的隱性「港獨」行為,政府也應旗幟鮮明地指出其違法和謬誤之處,讓公眾看清真相,不被迷惑。這些都是特區政府履行法定管治職責的必要之舉,只有做好這些工作,才能稱得上真正落實好「一國兩制」之下的「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遏止「港獨」,是關係到「一國兩制」能否全面貫徹落實的重大問題。特區政府有必要展示出更堅強的決心,有更大更主動的作為,社會各界也應全面動員,積極配合,營造出反「港獨」的強大社會輿論環境,通過談歷史、說現實、擺事實、揭真相、講道理、論法律、明利害、駁謬論、批狂言等方式,讓廣大市民,尤其是青年學生充分了解「港獨」的違法性和危害性,了解到「港獨」危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影響他們未來的事業發展,從而自覺地抵制「港獨」思潮的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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