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藝術品不能損害國旗神聖莊嚴

M+博物館向來對館藏的包容性極高,其中博物館更藏有較具爭議的館藏,包括一個原本在日本原要被報銷的壽司吧,後來售賣和運送到香港再拼裝,就要耗資1500萬港元;過去,該博物館曾有展示女性赤身露體的館藏,被批評不尊重女性,其他較觸目的館藏,有展示「舉中指」和「烹煮醫院死胎」和「吃人」,還有具教唆自殺之嫌的「展品」,挑戰道德倫理的底線。

M+博物館向來對館藏的包容性極高。
展出醜化中國國旗的藝術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上的博物館,竟驚現疑似醜化國旗的藝術品!M+博物館的其中一件由藝術家曹斐創作的藝術品《人民城寨》(《RMB City》),除了在二樓東展廳《物件· 空間· 互動》,也設錄像裝置、數碼和錄像的方式展示,化身為錄像、電腦遊戲、電子圖像、印刷品和實體形式展出,同時,在博物館專頁有普通話、廣東話和英語的語音導賞。

M+博物館的其中一件由藝術家曹斐創作的藝術品《人民城寨》(《RMB City》)。
《人民城寨》展品又有何不妥?該展品表達造型酷似上海的城市正在「陸沉」,伴隨的還有「毛澤東像」、熊貓和貌似東方名珠的建築物,此外,還有一張飛脫了五顆黃色星星的紅旗在半空中倒掛浮沉,這張紅旗,不正就是暗喻是五星紅旗嗎?這樣的藝術品醜化了中國國旗,更是侮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形象和人民!過去,如果在境外有對五星紅旗不敬的情況,國內和境內同胞會把歸納為「辱華」風波並加以譴責,然而,為何香港的博物館竟有這種超出大眾接受程度的藝術品呢?

侮辱國旗即屬犯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指出「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而故意發布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的情況,即屬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6(1)條指出「國旗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商標、註冊外觀設計或商業廣告」;第7(1)條指出「任何人如公開或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第7(2)條更指出「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而故意發布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的情況,即屬犯罪。」

這個《人民城寨》展品究竟是在侮辱國旗?是在侮辱香港市民的智慧?還是教唆其他人模仿這種犯罪行為?這件藝術品又有什麼隱喻?國旗形象神聖莊嚴,可不是該藝術品以電腦遊戲等輕鬆手法可以公然冒犯的。《人民城寨》在博物館專頁持續展示,更有卡通化的錄像,供境內外網民瀏覽,很難想像這樣荒誕的事竟然在五星紅旗下的博物館發生!

移除不良收藏品是良知,檢視藏品適當性是責任,M+博物館作為一間向公眾開放的博物館,須肩負教育公眾的義務。藝術從來不應該是衝擊法律和模糊對錯的藉口。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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