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誤導學生行「獨」路 違法教師須嚴處

特首梁振英昨日表示,若「港獨」的主張進一步在學校及社會發展,對香港害處很大,學校有責任引導學生正確討論。他強調對「港獨」的態度不是言論自由問題,而是是非立場問題。「港獨」違憲違法,已經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若有學校或教師以「培養自由意志」、「獨立思考」的名義,以似是而非的論調,任由學生受「港獨」思潮洗腦,等同教唆學生違法,誘導學生犯罪,肯定違反法律和社會規範。言論自由、獨立思考不是散播鼓吹「港獨」的擋箭牌,對一些學校或教師向學生灌輸「港獨」思潮,引誘學生走上「港獨」不歸路,當局必須依法嚴正處理,斬斷伸向校園的「獨爪」,為香港下一代的健康成長負責。

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政治基礎是「一國兩制」方針,憲制基礎是基本法,「港獨」主張香港從國家分離出去,明顯違反基本法,也為國家憲法所不容,抵觸香港的憲制地位及法律地位。有人刻意將散播鼓吹「港獨」與言論自由劃上等號,這根本是混淆視聽,為散播「港獨」創造「保護傘」,以便讓「港獨」肆無忌憚地蔓延擴散,荼毒港人和青少年。

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激進組織企圖在新學年將「港獨」禍水引向中學校園,有一些政黨則扮演護航和推波助瀾的角色。有辦學團體及教師代表組織,一面聲言不支持「港獨」,另一方面又聲稱,校園是培養自由意志與獨立思考的地方,甚麼議題都可以討論,不應設禁區拒絕學生表達對社會的看法。這種說法刻意混淆是非,為縱容「港獨」思潮在校園擴散製造藉口。 

其實,其中的是非道理非常簡單。以吸毒問題為例,學校當然可以讓學生討論這個社會問題,但討論過程中,必須明確向學生說明吸毒是違法的,對身心將造成嚴重損害,以達到警戒學生遠離毒品的目的;而絕不應該對學生說,吸毒是個人自由問題,大家可以自主思考決定。同樣道理,學校如果讓學生討論「港獨」問題,應以引導學生認清「港獨」的違法性和危害性為目的,提升學生「抗獨」意識,這樣的討論才是對學生負責任的。相反,如果有人打「培養自由意志」、「獨立思考」的旗號,製造機會讓心智未熟的中學生討論「港獨」,卻不指出「港獨」是違法的,會對香港和學生造成傷害,不提醒學生抵制「港獨」,任由學生在別有用心的激進組織、政治勢力的影響下「獨立思考」、「自行判斷」,這根本是模糊是非,誤導學生,難免會令部分學生產生對「港獨」的錯誤認識,不利於構建正面的國家民族觀,不利於正確看待香港與國家的關懷,這是相當危險的。

有意見又認為,學校討論港獨問題,應相信教師的專業。《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訂明,教師「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應關心學生的安全」,若然有教師任由學生談論「港獨」而不作引導,即使學生得出不惜暴力流血也要搞「港獨」、搞「革命」的結論,甚至明示暗示鼓動支持學生認同、支持「港獨」,這就根本是違背教育專業、對學生不負責的做法,和慫恿學生吸毒有何區別?這不僅喪失教師專業的基本職業規範,而且是罔顧學生安全、福祉和前途,極可能違反《教育條例》。對於違法失德、誤人子弟的「播獨」教師,教局理所當然要嚴格執法,防範「港獨」在校園氾濫成災,引導學生走正軌,切實保護莘莘學子。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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