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是移民?是棄保潛逃?
民主黨前成員許智峯出走丹麥,並宣布退出民主黨和「流亡」,令香港各界詫異。曾幾何時,許智峯曾是政治新星,雙料議員,只要踏上正途,前途無可限量。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許智峯政績「彪炳」,先是在立法會大樓搶奪女行政主任的手機,繼而被香港法院判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可是,許智峯仍是冥頑不靈,在立法會屢次滋事,包括在議事廳的衝突和投擲臭彈等,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的藐視罪、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以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損害等而使用毒藥等。此外,許智峯在「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涉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刑事損壞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今次許智峯「着草」更揹多一條棄保潛逃罪,而警務處也在調查許是否涉及觸犯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及其他罪行等。
面對控罪,許智峯不自辯、不聘律師抗辯,卻一走了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根據法律和證據判案和判刑,許智峯持有法律學位,卻選擇逃避法律制裁,這種消極態度和對法治的蔑視,即使他到了異鄉勉強落魄,也是顛沛流離。有法律權利不好好運用,屆時就不要堆砌「政治檢控」、「政治迫害」的故事。許智峯聲稱自己是「流亡」,刻意營造自己是「政治難民」的形象,或許是為申請庇護而鋪路,他的家人也離開香港,這次不是舉家移民,而是棄保潛逃,一人做錯,家人也被拖累,離開香港,像當年貪污潛逃的華探長,不能再踏足香港這塊成長地、成名地,永世不能抬起頭做人。
許智峯以這種方式告別香港政壇,又怎樣對得住因參與黑暴抗爭而鋃鐺入獄的年輕人?許智峯沒有承擔法律責任,沒有等待最後審判,自己遠走高飛鋸牛扒,「手足」卻在排期受審。出賣「手足」,背棄「手足」,許是他也意識到黑暴落幕,攬炒派政客已陷窮途末路。許智峯沒有以坐牢方式去迎接他的精彩人生,「着草」沒有豐富他的政治履歷表,反而,背負棄保潛逃的罪名是一個終身包袱,除非回到香港自首和受刑,否則將在餘生被那些所謂的「同路人」恥笑。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一名立法會議員,卻淪落到成為「逃犯」,令人遺憾。許智峯的棄保潛逃,也令他原屬的民主黨非常尷尬。一人做事一人當,許智峯出走,以為一了百了,卻丟下一大堆「蘇州屎」,例如未有辭去區議員議席等,只透過社交平台發「嘴砲」,還算什麼英雄好漢?外國的月亮並不是特別圓,許智峯離開香港便沒有了參政議政平台,站不穩,更沒有資格點評香港時政,外國也不會為過氣政客和家人提供長期飯票,屆時許智峯沒有利用價值,光環褪色,還是要回來香港,倒不如現在早日回香港自首,承擔刑責後,日後仍然可以在香港政壇捲土重來,重過生活。
(作者是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