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去年六月初起被反中亂港者借機搗亂,社會一反繁榮安定常態,經濟大受影響,國際聲譽一落千丈,市民生活在忐忑惶恐之中。到處大肆破壞的暴徒固然可恨,在其背後打著假「民主自由」旗號,自誇「和理非」的偽君子更不可饒恕,因為他們助紂為虐。
所謂「和理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去年立法會被暴徒大肆破壞之前,由一個「港獨」組織主辦第一次反修例集會遊行,事後謊稱有「一百多萬人」參加,警方則說高峰期有二十多萬多人。「和理非」派說,有這麼多人和平遊行,世所罕見,因此反修例是「有理有據」云云。立法會被破壞後,該組織再主辦反修例集會遊行,之後報稱的參加人數更誇張:「二百萬人」;警方則說高峰期有三十多萬人。遊行報大數是該組織過去的慣用伎倆,用來蒙騙無知者。上述兩次遊行報大數,已經多次被專家學者測量師駁斥,指出在一個集會場地和附近幾條街道上,即使人們互相扭抱,也不可能有足夠空間讓過百萬人站立。第一次遊行不錯和平進行,但就給反中亂港派挾持為「民意」,他們懶理網上有近百萬人實姓實名簽署贊成修例這一方的民意。暴徒破壞立法會就是杖著這「遊行民意」行事,而參加遊行的人成了幫兇,他們還能稱「和理非」嗎?
在此後的日子裡,相關的集會遊行每次例必夾雜暴亂:堵路,破壞交通燈和智能燈柱,拔掉馬路欄杆,打砸搶燒商店,毀壞港鐵輕鐵設施等等。暴徒的武器由雨傘、雷射筆、彈叉,到地磚、鐵通、竹枝、弓箭,再到燃燒彈、汽油彈、炸彈、手槍等,日見重型,施襲手法也日趨殘暴。及後暴徒佔據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在校內製造軍火,學術殿堂被毀於一旦,國際聲譽蕩然無存。暴徒襲警,又對異見者行私刑。有人講一句「我是中國人」、「反對暴力」,揮幾下國旗,說幾句普通話,就被暴徒圍毆甚至火燒。暴語塗鴉貼滿噴滿了全港多處地面、牆壁、路牌,弄得社會滿目瘡痍,又破壞警察宿舍,恐嚇欺凌警察家屬,無法無天。
「和理非」派每次遊行後散去後都自圓其說、自我安慰:「我沒有參加暴行」。沒有直接參與暴行,但也沒有與暴力割席,就等於鼓勵暴力。遊行的「五大訴求」無理之至,其中叫政府「赦免暴行」更屬可笑。特赦的先決條件是犯罪者先要承認自己犯了錯,並承諾以後不會再犯,才有機會得到特赦。暴徒有認過錯嗎?暴行是嚴重罪行,不必受法律制裁嗎?這類遊行名不正言不順,頭腦簡單只懂破壞不懂建設的暴徒以為自己是英雄,繼續不斷施暴。
「和理非」這個與暴力密切相關的詞根本從未曾成立過!
薈卒P.67(資深傳媒人聯誼會會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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