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亂港者,被告上法庭,法官以10萬元叫他保釋候審。他在法庭外大罵法官,並出言恐嚇,簡直教壞細路。
此亂港者走出法庭後,對其朋友高聲說:「呢個法官好差,叫乜嘢名?」其朋友回答了他,他說:「你話係法治,法乜嘢治,可以用10萬蚊叫你保釋,我之前嘅保釋係2千蚊咋,大佬。個大狀同我講,今日可能會貴啲喎,你預一皮啦(即一萬元)。10萬蚊保釋又得,5千蚊保釋又得,兩千蚊保釋又得,任佢開,咁你話喺唔喺人治吖?」,之後再大呼該法官的名字:「你一陣放工,我請你食燒賣」。然後就吐出粗口。
這真是一面「照妖鏡」,看得出,此亂港者內心很害怕,他之前的另一宗官司,保釋金只是2千元。今次其代表律師事前估計保釋金會貴一點,也只估計1萬元,結果是10萬元之巨。也許此人亂港至身無分文,拿不出10萬元來(當然,最終是由幕後黑金主替其付鈔保釋)。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少亂港組織宣布結束,樹倒猢猻散,其頭目逃竄的逃竄,退出政壇的退出,剩下像上述的搞事者,仍不知天高地厚,才預計不到其官司保釋金如此高昂。他說「保釋金任佢開」,其實是錯誤的,法官既然說出這個金額,就是有法可依,就準備當事人會質疑,他就會解釋。當事人不服,可以當場問,但不能罵,否則就是藐視法庭,有可能再被罰。此人當場不問,出了法庭,才大吵大嚷,顯示他怕得要死,但又要「攞威」,是個無膽匪類。他說「待法官放工請佢食燒賣」,「燒賣」諧音「燒埋」,有恐嚇法官之嫌,還侮辱廣東如此好吃的燒賣點心。
這種人平時吵吵鬧鬧,說什麼都是他對,你跟他理論,他就聲大夾惡,你不理他,他就得寸進尺,你對他有風度,他就當你儍。其實如果社會人士都覺得這種人討厭,離棄他,也沒什麼,最慘是一些無知青少年,有樣學樣,覺得大聲就是對,還好有型,於是「埋他堆」,是所謂「抗爭」名嘴,一起亂港,違法也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