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  葵 : 連儂牆上都是歪理        

警察在荃灣抗暴時開槍的事發現場,上面有一條天橋,那天筆者走過,看到連儂標語滿橋皆是。暴徒的標語是貼了噴了後被清除,清除後又再貼、再噴,已經有三番四次了。有兩句是關於開槍事件的:「6粒子彈,殺人滅聲」。另有兩句是「光復香港,再抹再噴」,都是歪理,簡直視法治如無物。

「6粒子彈」,從何而來?人們可從新聞和多個視頻片段中看到開槍的全過程,加上慢鏡頭,很清楚證明那警察只開了一槍。中槍暴徒被送院,醫生為他取出的子彈,也只是一顆。可能暴徒把太子站誣陷警察「殺6人」也算在內吧,事實上當日太子站也根本沒有人喪命。論荃灣開槍事件,其實很多媒體都沒有提到,警察的手槍到底屬哪種類型、殺傷力如何。香港警察至今仍然使用點38左輪手槍,這種手槍的性能和殺傷力都低,它有個特點,是每打一發子彈,手指必須從扣板完全放開,恢復原位,才能發第二槍,而且連續打只能打六發,速度較慢,屬防守型手槍,很多盜賊根本不怕它。對比美國警察用的,是曲尺手槍,火力較猛,每次扣板可連續打兩三發不用停,子彈夾可裝十多發子彈。荃灣那暴徒如果面對的不是香港警察而是美國警察,如此近距離被曲尺打中,子彈不貫穿身體才怪,勢必當場喪命,還能在醫院讓醫生取出子彈,保住性命嗎?況且暴徒襲警在先,也與其他暴徒集體圍毆另一警察,令警察倒臥地上,後來的警察還能不開槍救同袍和自衛嗎?

筆者家居在開槍現場附近,事發當日在家中只聽到一聲似燒爆竹的巨響。此外,香港警察在防暴時用的子彈,彈頭上有個小孔,目的是在發射時加大聲響,增加威嚇力,所以就是很遠距離也能聽到槍聲,怎會如暴徒所說的「滅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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