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 大灣區實踐初期不宜各自為政
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 秦正陽)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朱家健日前就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涉港澳內容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他表示,在粵港澳大灣區實踐初期,須謹慎應對大灣區內不同城市間接軌的疑慮,確保細節能落地,不宜各自為政,長遠才能增加大灣區的吸引力。打好基礎後,大灣區內人流的流動、跨地升學、創業就業才能更順暢。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3月5日上午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他在涉港澳部分內容中表示,要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
朱家健解讀說,“一國兩制”是香港的優勢和特色,香港特區政府日後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塑造法治理性和權威,因為法治教育正是彰顯法治精神的關鍵一步。香港同胞應堅決遏止任何形式的“港獨”分裂勢力,從顧全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大局出發,將為國家和平發展貢獻重要力量。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支持港澳抓住共建“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大機遇,更好發揮自身優勢,全面深化與內地互利合作。而兩會召開不就之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大灣區建設更在此次兩會上受到各界代表委員的高度關注。當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還面臨哪些問題?有哪些當前應抓緊著力之處?
對此朱家健表示,粵港澳大灣區橫跨兩個制度、兩套中文文字(繁體/簡體)、三個法律制度和三個關稅區,涉及不同法律文件、程序、文化和生活習慣,譬如要向大灣區內不同城市政府部門呈交的文件和程序,均有不同的要求;三個司法管轄地所涉的法律流程和互認,雖然有大方向,但在細節執行上可能只在摸石過河的階段,跨域文件公證仍遇重重障礙;簡單的衣食住行,如消費和付款模式,使用貨幣和結賬方式,租房和置業限制,仍是各處鄉村各處例,駕駛習慣不同,升學銜接仍未見“跨地一條龍”,學歷和專業/技術資格認證等仍待接軌。
朱家健指出,在大灣區實踐的初期,須謹慎應對接軌的疑慮,並確保細節能夠落地,不宜各自為政,長遠才能增加大灣區的吸引力。在打好基礎後,大灣區內人流的流動、跨地升學、創業就業才能更順暢。
“我們要堅持對台工作大政方針。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這樣說。而習近平正是在這一次紀念會上提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作為“一國兩制”實踐的先行者,港澳能夠為此提供哪些經驗借鑒?
朱家健對中評社表示,港澳成功地落實了“一國兩制”,港澳的兩本基本法就是“一國兩制”的定海神針。等到日後兩岸團圓統一,“一國兩制”在台灣實踐後,台灣同胞可以在遵守憲政框架的情況下,繼續沿用原有生活模式,並像港澳同胞一樣不受限制地在內地各省市求學、工作,相信“一國兩制”將為台灣同胞提供國民待遇和良好機遇,而台灣城市仍保留原有特色,爭鳴鬥艶。
“港澳回歸祖國後繼續綻放異彩,“一國兩制”造就了兩個特區的發展成就。而隨著兩岸統一,台灣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台胞的發展機遇也必將呈幾何倍增。”朱家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