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可 : 每兩年檢討時薪合適
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34.5元調升至每小時37.5元,增幅為3元,即8.7%。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建議,條例將於本月18日在憲報刊登,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條例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最新時薪將於5月1日起實施。有政壇中人促委員會由目前每兩年檢討時薪一次的慣例改為年年檢討,以更進一步保障工人權益。筆者也認為工人的基本生活應獲得保障,但年年檢討時薪是過於頻密了,有影響整個社會正常運作之嫌。
建議年年檢討時薪的人認為,新時薪仍然追不上通脹,始終不夠買一個飯盒。其實,檢討時薪,是否能抵銷通脹固然是重要指標,但看過去兩年的累積通脹未超逾5%,新時薪增幅已達8.7%,怎麼「追不上通脹」呢?不錯,人人愛加薪,但看問題要看全面,僱員獲得加薪後,僱主的成本便上升,加上舖租高昂,對中小微企壓力不小。工人獲得加薪後,回頭看看自己所住樓宇又加管理費,日常開支也隨之增加,甚至有企業乘機加費更多,到頭來又刺激通脹升幅,工人始終「連一個飯盒也買不到」。筆者所住大廈,每年元旦例必加管理費,加幅並超逾90%,令人咋舌。時薪加得太頻密,只是數字遊戲,工人是否真正獲益成疑。
有人提議最低時薪採用「可加可減」機制,這更把事情複雜化,也難行得通。市民的交通費已被「可加可減」機制折磨多時,「可加可減」是一種監管交通工具收費機制而訂立的機制,藉以限制其加幅,並要求有關機構在通縮時下調收費,結果是多年來有加無減。最低工資委員會已表明該會並非福利機構,但似乎很多人就認定該會是福利機構,每次檢討時薪,例必有加無減,若一旦遇上通縮實行減時薪,社會不嘩然才怪。